这条新闻已经出来几天了。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我等了几天现在才写。
原因很简单。这个话题不是那种看见一个标题就可以马上发文的新闻。这里关系到 8 USC 1158、现行 CFR 规则、移民局安排面谈的长期实战经验,以及如果真的修改CFR,可能会对超过一年递交的庇护申请产生什么影响。因为涉及到不少资料搜集,而且我还是要正常工作的,所以花了更长时间。
消息来源&政策梗概
事情来源就是2026年6月1日CBS的独家报道(原文),说川普政府正在考虑一项新的规定,允许USCIS对某些超过一年才提交的庇护申请,在不进行庇护面谈的情况下,直接作出把案件转入EOIR移民法院。
这一年来,尤其是自从CBS被收买后,都有很多关于移民 / 庇护的独家报道。大家应该都知道了。有些最终是真的,有些只是烟幕,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完全不当一回事。
这件事当然还不是已经生效的正式规则。所以会不会生效,什么时候生效,具体规则如何,大家都还不知道。但如果政府要决定实行的话,可能是毫无预警的。
超过一年不是一定没救
根据一直以来的规则,一般来说,申请人必须在最后一次入境美国后一年内提交庇护申请。超过一年提交,并不是绝对没有机会,但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符合例外情况,例如 changed circumstances 或 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
有一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到,CBS原文也明确说,如果USCIS的移民官认为申请人符合一年期限的例外,仍然可以继续处理案件并安排面谈。换句话说,这不是「超过一年申请的,全部不面谈」。
所以总结一句话吧,如果书面材料让移民官认为你不符合例外情况,就可能不再安排 面谈。如果书面材料显示你可能符合例外情况,移民官仍然有权继续安排面谈。
政府提案合规吗
但你可能会问,政府这样合法吗?
呵呵,第一,现在的政府很喜欢自己带头违法,所以不要只用这不合法吧来安慰自己。很多事情不是你觉得不合法,他就不会发生。尤其在移民领域,政策先做出来,申请人先承受后果,后面再慢慢打官司,这种事情并不少见。
第二,这也不能简单说是完全不符合移民法。因为规管庇护的 8 USC 1158(d)(5)(A)(ii) 本身就说,庇护申请必须有一个 “initial interview or hearing”。看清楚了,是 interview OR hearing,面谈或聆讯。而不是白纸黑字写着 「USCIS 必须给每一个庇护申请人面谈(interview)」。所以其实政府是有操作空间的。政府大可以说,移民局还会先看书面材料,如果认为申请人没有解释清楚一年期限例外,就把案件转到移民法院,虽然申请人没有 interview,但以后仍然会在移民法院有 hearing,所以并没有违反 8 USC 1158 的规定。
你可以不同意这个解释。未来也可能会有人挑战这个规则。但从实务角度,不要以为这个一定违法,所以就不会发生。
为什么要将更多案件转移到移民法院
还有一个问题更值得大家想一想。现在不是一直说移民法院积压严重吗?如果移民法院已经积压这么多,为什么还要把更多案件从 USCIS 推到 EOIR?所以这件事背后未必只是为了减少积压。更现实的解释可能是,政府认为移民法院是一个更对抗、更容易推动递解的场域。在 USCIS,面谈至少还是非对抗性的。到了移民法院就变成了对抗性的的厮杀。这才是这个政策真正讨厌的地方。
真正要注意的是CFR
然后还有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大家都会说,修改移民法 8 USC 1158 不容易,因为这需要国会通过。而现在的国会,大家也知道,很多时候连灯泡坏了要不要换,可能都要吵半天。但大家不要忘记,国土安全部可以尝试修改 CFR,把现行移民局面谈规则改掉。一旦 CFR 改了,USCIS就可能有一套新的操作程序。到时候,超过一年提交的案件,如果书面材料没有提前讲清楚为什么符合例外,就可能不再有USCIS面谈。
现在应该做什么
所以现在,我认为重点不是争论这个政策道德上对不对,有没有满足程序公义这些问题。大家不要不当一回事,但也不需要过于恐慌。
这也是我一向以来处理庇护案件的基本原则。不要把关键问题留到后来才解释。不要假设移民官一定会给你时间慢慢补充。不要以为只要故事本身是实打实的,其他问题就会自动解决。每一个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问题,都应该尽早在书面材料里处理清楚,这样才可以把风险尽量降低。
不过,我也要提醒大家,补材料这件事不能太冲动。看到新闻以后,马上往案子里塞一堆东西,不一定是好事。
如果你当初递交材料的时候,完全没有提到为什么超过一年才申请,现在突然补上一大堆理由,移民官很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这些理由以前没有说?为什么以前没有交?为什么现在新闻刚传出可能加强审查,你才突然想起来?
你说你好几年前是因为大病一场,所以没有及时申请。那为什么当时的材料完全没有提?你说是因为办事人不力,所以耽误了申请。那为什么之前一点记录都没有?你说那时候不知道,现在才知道要解释。那移民官可能又会问,为什么这么重要的问题,到今天才第一次出现?这些问题如果没有想清楚,补材料补到最后,恐怕你自己也圆不了。
所以,凡事不能照本宣科人云亦云。别人说要补材料,你就马上补材料,这样很容易把案件越弄越乱。每个案件都要先看原来的材料。原来写了什么,漏了什么,风险在哪里,补上去会不会反而制造新的疑点,这些都要先想清楚。最终还是一个 case-by-case 的判断。
PS:前线移民官并不是机器,更不想当机器,他们也知道很多案件有复杂背景,也知道有些人超过一年申请并不代表案件就是假的或者就是为了转换身份。如果以后连面谈都可以被跳过,移民官的工作可能会变得更像纸面筛选然后快速转案,而不是认真判断一个人到底怕不怕回国、为什么现在才申请等等问题。这对申请人当然不好,对真正还想认真做案件的前线人员来说,是一种侮辱也不为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