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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消息:2026年8月21日起,移民局对庇护面谈的改期和证据提交,有两条新规定。

面谈改期规则

新规生效后,凡是要求移民局改期庇护面谈,都必须证明有「特殊情况」(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什么意思呢?包括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遭受重大伤害、重病、或甚至去世。虽说范围不限于这三种,但门槛比较高,不是随便说一个理由说自己没空、要上班上学,那就行了。

以前的「正当理由」(good cause)这个较低门槛,恐怕在新规下不再适用,改期统一按更高的「特殊情况」标准审核。具体操作细则,移民局说会在新程序生效后另行公布。

而且,如果你错过面谈,移民局不会再给你发出缺席警告信。那会怎样呢?

如果你目前有合法身份留在美国,必须在面谈前,或者错过面谈后10天内,提出改期申请。否则你缺席面谈的话,移民局可能直接撤销(dismiss)你的庇护申请。

如果你面谈当时已经没有合法身份,案件就会被转到移民法庭。

如果你是通过假释(parole)身份留在美国的,规则略有不同。但与我合作的申请者中很少是透过parole进入美国的,所以这里不细说了。有疑惑的,请直接 email 我。

证据必须提前14天送达

新规明订,所有庇护申请的证据,必须在面谈前14天送给庇护办公室。

以往 / 一直是如何的呢?其实没有太硬性的规定,但面谈通知一直都说了最好在7-10天前提交到庇护办公室,方便移民官在面谈前有时间看材料。(虽然实务上,你就算多早提供材料,移民官也不一定细看,这是实话。但我们尽早交,图的不是移民官会认真看,而是给自己留出余地,材料万一有遗漏,还有时间补救。真出了岔子也不至于在最后关头才手忙脚乱。)

新规就是把这个规则写死了,而且明确规定,晚交的证据可能不被采纳。

这也是为什么我这么多年来一直都说,材料要越早准备越好,在首次提交庇护申请时就应该把材料递交给移民局。如果你已经递交申请,但现在发现有遗漏,也不要再拖了,尽快补救。移民局这些小动作,貌似就是把更多无所准备的人逼到更被动的位置。对于准备比较充足的申请者来说,不能说完全没有影响,但我们就见招拆招吧。

其实这些所谓的新规,尤其是第二条「证据必须提前14天送达」,某种程度上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以前的规则本来就已经讲得很清楚,如果申请人在面谈前几天,甚至面谈当天才突然提交新的重要证据或大量证据,而移民官认为这些材料可能对案件产生重大影响,移民局完全可以中止当天的面谈。(参考

给大家说个真实例子,有人到了面谈当天,才一次交上几十页的证词和证据,结果面谈当场就被取消了,然后问我怎么办,能否中途合作云云。这不是危言耸听。只不过以前移民官通常还有更大的裁量空间,不一定每次都会处理得这么严格。现在的新规,某种程度上只是把原来已经存在的做法进一步制度化,把门槛提高了,而且商量余地也小了。具体空间变了,但本质是一样的。而且大家也别把前朝的滤镜调得太美颜,就算以前,也有不少人因为准备不足吃过大亏的,只是现在容错空间进一步缩窄了,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有一点大家也别太担心,就是面谈开始时的表格核对环节,这不应该算新证据。因为这些都是I-589表格上的基本信息,你搬过家、换过工作、学校毕业了、电话号码变了、婚姻状态变了,生孩子了,这些属于个人基本信息更新,不应受限于这条新规。

我并不是说自己有什么先见之明,因为我真的没有。到底这本来就是办理庇护案件应该有的做法,只是以前很多人没有真正当回事。我也一直公开的讲,重要材料能早准备就不要拖,能提前交就不要等到最后一刻。这不是什么我藏着的独门秘方,只是办案的应有态度,就算你不跟我合作我也是这样鼓励大家的。无论以后白宫换谁当家,这份态度都绝不应该改变。

自由先生是美国庇护专家。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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