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加拿大目前有一份《安全第三国协议》(Canada–United States Safe Third Country Agreement)。根据此协议,申请庇护者必须在首先到达的国家申请庇护。
此协议只适用于在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陆地边境口岸提出庇护申请的人士1;并不适用于通过海路抵达美国、在非陆地口岸之间或内陆口岸(如机场)抵达美国的人士。2
2023年3月25日《安全第三国协议》扩充版生效。现在除了从美加两国之间的陆地边境口岸不可以提出庇护申请,如果你是从海路、非陆地口岸、或内陆口岸(机场)抵达美国的话,也不可以在美国申请庇护了。
但是《安全第三国协议》仍然有许多例外3。如果你符合例外条件,也是可能可以在美国申请庇护的。这些例外包括:
- 加拿大公民或居民:加拿大公民或常居加拿大的人士,可以在美国申请庇护。
- 在美国有合法身份的家庭成员:在美国有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姨舅、甥侄)拥有庇护、难民身份或其他合法身份的话,可以在美国申请庇护。但如果你的家庭成员仅是游客或根据免签计划(VWP)在美国,此例外就不适用了。
- 在美国有正在申请庇护的家庭成员:在美国有成年人(18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正在进行庇护申请的话,你也可以在美国申请庇护。
- 未婚未成年人且无监护人:18岁以下、未婚且在加拿大或美国没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可以在美国申请庇护。
- 持有有效美国签证者:持有有效美国签证或入境文件抵达美国的人(非仅过境),可以在美国申请庇护。
- 公共利益例外:如果美国移民局局长认为允许某人留在美国寻求庇护、禁止遣返或根据《反对酷刑公约》的保护符合公共利益者,可以在美国申请庇护。
但是,在判断可否在美国申请庇护之前,你需要确定自己是否属于例外个案。
事实上,如果你已经抵达加拿大但没有申请庇护,之后再来美国申请庇护,在案情布局上更需要小心处理,反驳为何你没有及时在加拿大申请庇护的事实。
很多人不知道如何解释,只是搬出《安全第三国协议》的内容来辩解,往往只能表面掩盖问题,却对于案情本身造成伤害。所以,如果你在来到美国前曾经抵达加拿大,这部分更加千万不能草率处理。
2025年8月14日,安全第三国名单又添一员:巴拉圭 (Paraguay)。若你不清楚它的位置,它是南美洲的内陆国,夹在巴西、阿根廷与玻利维亚之间。巴拉圭成为安全第三国意味着,一旦你曾在该国停留或过境,美国移民局可能会认定你应当在巴拉圭申请庇护,而非在美国提出申请。所以如果你压根没去过巴拉圭,或者与该国没有任何旅行或居住记录,这一新增规定通常与你的庇护案件无涉。参考:在美国申请庇护后,真的会被遣返去南美巴拉圭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