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分析:F1留学生&OPT必看。已经居住美国多年,曾经回国,申请材料存在问题,面谈前紧急补料,面谈被取消,面谈5天后通过。


时间线

2010年代开始在美国居住,期间多次进出迫害国。甚至迫害发生/恐惧产生后,仍有出入迫害国的记录
2022年2月委托律师申请庇护
2022年2月申请庇护后,与自由先生接洽
2022年4月收到第一次面谈通知
2022年4月客户希望让我中途介入,提供面谈培训服务,并重组案情材料
2022年5月第一次面谈被移民局取消
2022年6月客户和我双方不断与移民局保持沟通,争取重新安排面谈时间
2022年8月收到第二次面谈通知
2022年8月第二次面谈被移民局取消
2022年9月收到第三次面谈通知
2022年10月正式庇护面谈,5天后顺利通过,取得庇护

申请者已经聘请律师

申请者跟我第一次接触时在2022年2月。当时申请者已经透过律师递交庇护申请,但心里存在疑惑,所以咨询我意见。 2022年4月收到面谈通知书后,确定和自由先生合作。

申请者本身聘用的律师出现什么问题?不多说了,大家看截图吧。

(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绝大部分律师都不会这么窝囊。只是本案申请者实属不幸,合作律师的视角比较狭隘,也缺乏应有的责任感。诚然,申请者和合作伙伴作为两个不同的个体,彼此存在利益分歧,毫不奇怪。但如果合作伙伴以牺牲申请者利益来为自己牟利,就实在未免欺人太甚了。)

入境美国超过一年,如何获得豁免?

庇护法规不容许入境美国超过一年的庇护申请1,但也存在很多例外,可以让入境美国超过一年的人照样申请庇护。要求适用例外情况,应该由谁提出?当然是申请者自己。庇护的举证责任在于申请者,所以即使你已经满足获得豁免的所有要求,都需要主动向移民局解释,为何没有在入境美国的一年内提交庇护申请。虽然实际上移民官也能判断申请者是否适用例外条件,但是申请者先主动解释总比没有提供任何解释显得更有自信。

留美时间长,影响庇护通过吗?

申请者在美国已经实际居住超过10年。是货真价实的老美。但在美国时间这么长,会否对于庇护申请构成问题?常言道:看案情!有时居美时间是一面双刃剑。在某些案情,申请者在美国居留的时间越久,对于形成恐惧的帮助越大;但在其他案情,同样的客观状况,因为已经长时间远离迫害国,却会减弱申请者的实质恐惧。我必须彻底了解申请者的背景后,才能得出合适结论。

申请庇护原因可以随便选?

这次律师在I-589表格上,替申请者选择了三个原因:宗教,政见,特定社会群体成员。但其实本次案情只有政见成分,其余两项因素毫不存在。在所有提交的证据和证词上面,都没有提到跟宗教和特社因素有关的论述。那么为何律师还是把宗教和特社加到申请上去呢?

这种情况自由先生也见怪不怪了。原因非常简单,律师抱着买彩票的心态,多买几个号,中奖概率就提高了,huh?

移民官才没有这么弱智。第一,无论你在表格上面选哪个原因也好,移民官都会自己分析申请者出于什么理由提出庇护申请,而不是你说什么就什么。第二,将无关案情的原因都选了,只突显经手人的案情分析能力不足,抱着「就算这个不中,那个也会中吧」的心态,模糊处理。这种缺乏成熟考虑的侥幸思维,会对你的案情造成极度不良的印象。所以大家切忌渔翁撒网、急于求成。否则只是害了自己也不自知。

先将申请提交上去,之后再慢慢补充材料

很多人的作风都这样:不管有无案情,先把I-589表格搞定,手写一个痛哭流涕的证词,翻译完了就提交给移民局(有些甚至连证词都不提交)。递交申请时迫不及待,递交申请后束之高阁,慢慢等个面谈吧。等到面谈安排好,收到面谈通知书后,才慢条斯理提交一大堆不搭界的证据。

这种做法美其名曰「为申请者留下灵活空间」。因为实际上面谈也可能要等上三四年,到时才提交证词证据也不晚,对吧?

实际上,这种做法的背后原因是对于案情不求甚解,就随便帮申请者递交庇护。申请者一开始被套住了,以后就只能被牵着鼻子走。何去何从,听之任之。

我非常不认同这种投机取巧、故弄玄虚的做法。为什么?因为很多时候,无故延迟提交材料只会弄巧反拙。申请者非得等到最后一刻才把证词证据拿出来,好像收藏着什么秘密似的。移民局对于这种拖延症的态度十分明确:在面谈前提交大量证据 (submission of large volumes of evidence immediately before an interview) 有什么后果?答案就是 “a reschedule”(重新安排面谈时间)。为什么面谈需要延期?你以为移民官三分钟就可以把你三十页的材料看完么。聪明反被聪明误,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样给移民局反将一军可不好受。

庇护申请已经提交了,还可以更改内容吗?可以补充材料吗?

一个大原则:可以提交supplementary materials(补充材料) 。不可以提交conflicting materials(跟案情产生冲突的材料)。

这是常识吧?不一定。

在轰轰烈烈的庇护过程里,很多人都会控制不住,丧失某部分理智。我发现有一个现象比较普遍:提交材料后,等了好久也没有面谈,心慌了,觉得自己案情出问题,于是大改特改,想把案情改成「合乎庇护」的要求。

你心想,没病吧?自打嘴巴?有谁这么笨。可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人等疯了,或者想庇护想疯了,就会作出一些不理智的决定。而这些失智行为,往往就是众多庇护失败的其中一个原因。

在本次案例中,申请者在递交申请时,没有将一些关键元素提交给移民局。而我分析过后觉得,缺少了这个元素的话,对于案情影响甚大。所以在面谈前,我们组织了一份补充材料,弥补原始申请材料中的缺陷。

那么conflicting materials(跟案情产生冲突的材料)是完全不可以提交吗?原则上是这样的,但我也处理过好几个申请,因为案情发展的关系,需要在申请后提交 conflicting materials。但是提交这些矛盾材料时,一定要小心处理,否则可能会严重影响案情的可信度。我们必须全盘分析案情后,才能决定这种做法是否有其必要。

申请材料出现谬误,怎样补救?

我们都是人,很难100%避免发生错误。就算我也不能拍胸脯说我永远不会出错。

但发现错误后如何应对,就反映出一个从业者的水平,更会影响到你的个案能否顺利通过。

究竟应该马上矫正?还是等到最后关头才调整?

很多人害怕「增加移民局的工序,麻烦到移民局」,觉得「现在改和之后改都一样,反正改了就行」,或者「移民官这么忙,就算现在提交上去,移民官压根也不会看」,所以喜欢拖到面谈时才把错误修正。

谬矣。这种想法只是单纯从自己(无论是律师或者中介)的角度出发,没有将申请者和移民官的利益放进去一并考虑。

对于申请者来说,面谈本来就有一定心理压力。申请者本身已经要为面谈本身做不少准备工夫,还要记得在面谈上向移民官提出改正表格或者证词上的错误,这不是徒增申请者的负担吗?

而且,如果个人资料部份修改得比较严重的话,更可能影响面谈之后的背景调查阶段,不必要地拖长整个程序。

对于移民官来说,面谈开始的表格确认环节本身可以比较顺利完成的。但面谈时,却因为申请者需要修正资料,又花了不少时间,无形中缩短了案情问题环节。

你可能会想,这岂非更妙?问题不是越少越好吗?这里让我顺便带出下一点分析。

面谈里,问题多好还是少好?

总有人以为,面谈里的案情问题越少越好。因为申请者怕自己记不住,而且说多错多。这种想法确是图样图森破。面谈就像打球赛,你需要进球才能得分,而不是死守0-0完场握手,移民官说句好走不送就算。案情问题本该是你的得分环节。你得不了分,怎么就以为自己赢了?

所以如果案情问题不多的话,有几种可能:【1】移民官本身对于你的案情已经下了判断,不需多问,也能通过。这是好事。 【2】移民官早已判定你的案情不符合庇护需求,多问也是浪费光阴。 【3】其他环节用时太多,差不多要吃午饭/下班,草草了事。拜拜。

很多时候,你根本不知道你是属于这三种情况的哪一种。所以如果你更想面谈通过庇护的话,请做好准备,给案情多分配点宝贵时间,而不是花在其他不必要的环节上。

申请者曾经回国?

发生迫害后,或者产生恐惧后,申请者还回过国,然后毫发无损返美。

多大的一个警号。看到这种情况,我通常宁愿不接手,免得耽误了大家。

但这次申请者案情特殊,而且他能提供合适理由。更重要的是,我们也在补充材料里,特别划重点解释申请者产生恐惧后为何还会回国。回国过程如何,离开过程如何,客观条件对这次回国旅程的影响,等等。

背后的逻辑还是一样的:我们需要主动向移民局解释。而不是等到移民官质疑,才随便编个理由应付了事。

关于庇护回国这个问题,也可以参考我另一篇文章:【庇护绿卡回国】我已经取得庇护,如何回国?

庇护陈述书里需要说明母国客观情况吗?

国内发生的事情,难道移民官不清楚吗?还要我多费唇舌?

是的。移民官非常有可能比你更熟悉你国家的一般客观情况。但大家要记住一点:庇护的burden of proof (举证责任)在申请者身上,不在移民官。所以你不可以假设移民官一定比你知道的更多。无论事情逻辑有多明显,多么顺理成章,就算移民官知道的真正比你更多,我们也必须多走一步,由申请者一五一十向移民官交代事实原委,才能减少移民官对于案情的误判。

面谈被临时取消,怎么办?

面谈前被移民局通知取消,绝对不稀奇。这次面谈也被取消了两次。

移民局取消面谈的原因有很多:【1】原本处理个案的移民官病了/出大事了不能上班/辞职不干了,暂时没人接手;【2】办公室人手短缺,需要取消一些面谈才能保持正常运作;【3】安排面谈后,才发现跟其他事情发生时间冲突,所以需要改你的时间;【4】庇护办公室Director说要取消,那就取消吧……下略一万个理由。然而无论是出于什么理由你的面谈被取消了,大部分时候你也不会知道背后原因。

不过,只要不是申请者自己提出要取消面谈的话,你知不知道被取消的原因也并不太重要。关键还在于如何尽快重新获得面谈的机会。有没有什么秘诀?

第一,案情。案情永远都是庇护的核心。如果案情里面存在有催化作用的部份,都可以用作向移民局要求尽快重新安排面谈的材料。

第二,坚持不懈。移民局长期人手不足。已经排上面谈却被取消,本身已经是一个合理的原因。虽然移民局非常可能仍会继续说官腔来敷衍你,但我们必须打蛇随棍上,把握着机会重获面谈时间。

面谈当天才被取消呢?这种情况也不少见。你人都到了庇护办公室,才被取消面谈,比面谈前被取消,更让人气愤。可是你也要无奈接受,赖在原地也不会起什么作用。所以如果碰上面谈当天才被取消,想重获面谈,基本跟上面提到的方法一样。

还有,既然面谈已经被取消,就不要白白浪费这些突然多出来的时间。申请材料里面这么多内容,你是否确定都已经读懂读透?与其唉声叹气,不如好好利用这个时机,继续加深自己对于申请材料的认识,训练自己的面谈思维。

合作费用很高

是的。我也没必要掩饰「合作费用高昂」这个事实。尤其是在面谈前才匆匆找我合作的,我需要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庞大的工作量,更可能要将整套申请材料翻箱倒柜,重整脉络。这种抽丝剥茧的条分缕析,只能用富兰克林来换取。

不过无论如何,申请者提出要跟我合作,我仍然需要从头评估案情,才能判断有没有合作的可能。我一般不会选择跟一些极弱/无案情合作,一来白白浪费申请者和我的心力,而且更间接减少了我对现有客人的时间付出,不值得。


注:所有成功案例分析经由申请者授权发布。自由先生不会未经许可擅自公开双方对话内容。

对话截图


注:所有成功案例分析经由申请者授权发布。自由先生不会未经许可擅自公开双方对话内容。

  1. 8 USC 1158 (a)(2)(B) ↩︎

成功案例分析:F1留学生&OPT必看。已经居住美国多年,曾经回国,申请材料存在问题,面谈前紧急补料,面谈被取消,面谈5天后通过。》有6个想法

  1. Pingback: 匿名
  2. 您好自由先生我想申请庇护,如何和您联系我的电话[涉及隐私不予发布],邮箱[涉及隐私不予发布],我是在[涉及隐私不予发布]教堂受洗成为基督徒的,有照片为证,宗教自由,不喜欢国内的政府领导的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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