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他们喜欢美国人。
我便问,他们究竟喜欢美国人什么。
他们觉得,美国人直率而诚实。
美国人会直视你的双眼,有什么想法便坦率相告。
美国人很爱笑,而且常常笑得很响。
他们看待人生,并没有一种悲剧式的眼光,也不像欧洲人那样,心中总是充满强烈而挥之不去的焦虑。
美国人没有那种「Angst」。
他们不会整日沉湎于过去,为往事悔恨不已;他们相信,凡事皆有可能。
给一个人一个机会,他便会抓住它,尽力实现自己的抱负。
Peter W. Schramm
Peter W. Schramm 在共产党控制的匈牙利长大。他和他的家人于 1956 年从匈牙利逃出,来到美国。
Schramm 从 1997 年到 2013 年担任俄亥俄州爱西兰大学(Ashland University)公共事务教育中心 Ashbrook Center 的执行总裁。在他的带领下,Ashbrook Center 成长为一个全国性的组织,服务覆盖所有 50 个州的教师、学生和公民。 Schramm 先生经常在课堂上亲自挑战和启发的学生,务求令他们成为最好的公民。
Schramm 先生在 2015 年与世长辞。以下是Schramm 先生在 2006 年讲述的故事。
我们都是美国人,只是生错了地方。(上篇)
我们都是美国人,只是生错了地方。(中篇)
我们都是美国人,只是生错了地方。(下篇)
加州,我们来了
联系莫泽医生(Dr. Moser)不到一个星期,我们便被送往慕尼黑,随后搭乘飞机前往纽约。飞机于12月24日午夜前不久降落,正好是我十岁生日的第二天。途中,飞机曾在纽芬兰停靠加油,机上的孩子因此都收到了一份圣诞礼物。妹妹得到一个洋娃娃,我则得到一辆玩具军用吉普车。那个圣诞节,我们收到的礼物也就这些了。
当然,还有一份无可比拟的礼物,那就是我们即将享有的自由。
圣诞节早晨,我们被送往新泽西州的基尔默营(Camp Kilmer),办理各项手续。
我对美国最初而又最深刻的印象之一,就发生在那里。
当时,营里不少匈牙利人对供应的食物怨声载道,当然,抱怨时说的都是匈牙利语。他们尤其受不了玉米片,因为在匈牙利,这东西根本不被认为是给人吃的。
我记得,当时有一名士兵正在那里拖地。匈牙利人照旧高声抱怨,旁若无人,对他也视若无睹。终于,那名士兵忍无可忍,转过身来,用一口完美无瑕的匈牙利语说道:
「你们要是不喜欢这里,那就坐飞机回家。」
一阵震惊过后,四下一片死寂。
我一直怀疑他可能是个情报人员。不过,那名士兵后来声称,自己的父母都是四处巡演的音乐家,因此他从小在匈牙利长大,后来父母在那里遭遇车祸,双双去世。
究竟真相如何,不得而知。但他说的那番话,我们确实听进去了。
这个人让我们自惭形秽。抱怨声从此停了下来,至少也收敛了许多。
我们开始心怀感激地吃起玉米片。
几个星期后,我们乘火车前往洛杉矶。莫泽医生和他的家人在那里迎接我们。
所谓「担保」,意味着他们必须保证,我们绝不会成为美国人民的负担。因此,在最初一段时间里,他们得负责我们的食宿。
父母很快都找到了工作。父亲在当地一家报社干搬运重物的活,母亲则替人打扫房屋。
没过多久,我们有了一间小小的海边棚屋,在那里住了大约一年半。到那时,父母已经省吃俭用,攒下了几千美元,终于买下了人生第一家餐馆。
我们的美国梦,就此起步。
父亲之所以踏入餐饮这一行,是因为在他看来,美国人人倒都挺不错,就是饭做得实在太差!
他用三千美元买下了皮科大道(Pico Boulevard)上的一家餐馆,这笔钱来自银行贷款。
全家人立刻忙活起来。正式开门营业之前,我们先得把店里彻头彻尾地拆整一番。开业以后,父母做饭、招呼客人,我和妹妹则负责洗碗。
我记得,菜单上最受欢迎的一道菜是「酿卷心菜」(stuffed cabbage)。
那时,我已经替父母打了将近两年的菜单。终于有一天,一位常客向我指出一个问题。这位客人两年来一直在吃这道全店最受欢迎的菜,而我也是到了这一天才发现,菜单上写的竟然一直都是:
「酿垃圾」(stuffed garbage)。
显而易见,英语确实不是我们的母语。
刚到美国时,我一句英语也不会。学校完全根据我的数学成绩,把我安排进了六年级。
进班以后,我被安置在教室最后面。老师是个和善的人,我几乎可以肯定他姓Friend。他安排了一个名叫Jeffrey的男孩教我读英语。Jeffrey一头红发,满脸雀斑。
我按照匈牙利语的发音规则去念那些英文单词,Jeffrey便纠正我,再想办法解释它们是什么意思。然后,我跟着他依样模仿。
如此日复一日,煞费苦心。几个月后,我终于开始听懂一些东西。
我记得,自己最早反反复复说的一句英语是:
「滚开!」
这句话是我从几个孩子那里学来的。因为我每天都去抢他们玩四方球用的球,他们便冲着我大喊这句话。
不知怎么的,当时也没有什么人为我奔走呼号,嚷着非得给我提供「双语教育」,可那一年,我终究还是熬了过来。
到了学年末,我终于迎来了扬眉吐气的一刻。
班里有个恶霸,总拿我当沙袋一样欺负。更妙的是,他居然真的叫Butch。后来有一次打架,我终于把他打赢了。
全班同学为我欢呼喝彩,还送给我一本介绍棒球英雄的书。每个人都在上面签了名。
包括Butch。
一个美国人的教育
大约到了高中年纪,我们搬到Studio City,又买下了一家更大的餐馆。
Schramm’s Hungarian Restaurant正好位于许多电影制片厂的街对面,因此常有不少演员光顾。
不过,我之所以没有去离家只有几个街区的North Hollywood High School,反而选择Hollywood High School,并不是受了电影业的吸引。
真正吸引我的是那里的ROTC,也就是预备役军官训练项目。
Hollywood High有,North Hollywood没有。
颇为讽刺的是,我最后一个学期的ROTC生涯,却因为另一名匈牙利学生戛然而止。
他刚从另一所高中转来,军衔和我相同,却一心想当营长,于是我们为了这个头衔争执不休。
争到后来,我觉得这场争斗实在荒唐,也已经厌烦透顶,索性退出ROTC,改选了一门国际关系课。这门课恰好也是一大早上课,与ROTC时间相同,所以此前一直没有机会选。
我很喜欢这门课。
那位老师比大多数老师都认真得多。
除了ROTC这段经历,高中时期还有一堂重要的课,至今令我记忆犹新。
我当时有一门英语课,老师是一位孤身一人的可怜女子,终身未婚。大家都不喜欢她,因为她为人太过严肃。
我们这些顽劣学生,我说的是男生,女生的性情毕竟温和一些,可没有多少慈悲心,常常在背后取笑她。
然而一进课堂,我们却个个彬彬有礼,俨然都是谦恭君子。
因为我们知道,她是一位极其认真的老师,对自己所教的学科更是满腔热忱、要求严格。于是,我们专心听讲,凡事都照她的规矩来。
她那份沉甸甸的威严,让人不得不如此。
课程接近尾声时,我们已经读完《凯撒大帝》和《哈姆雷特》。她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背诵四十行莎士比亚,并在课堂上朗诵。
我选的,大概算不上别出心裁,是《哈姆雷特》中那段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开头的独白。
选得是否缺乏新意姑且不论,我着实苦下了许多天功夫,才把这几十行背熟。
背诵的过程十分艰难。后来,我终于开始把它大声念出来,让自己的耳朵真正听见那些词句,听见其中的声调、节奏与韵律。
就在那一刻,我至今仍记得,一头名为「无知」的怪兽仿佛突然离我而去。
我终于明白自己读的是什么,也终于听懂自己听见的是什么。
我并不是说,自己已经参透了其中深奥的形而上意义。
而是说,我终于明白,那些并不是一堆狂乱纷飞、不知所云的词句。
它们很美。
它们言之有物。
而我,终于懂了。
那年我大约十七岁。正是通过学习莎士比亚,我知道自己终于真正懂得了英语。
此后,我仍会用匈牙利语和英语两种语言思考,但我的梦,已经开始用英语来做。
而莎士比亚本身,对我而言,更是一场奇妙而近乎魔法般的发现。
可是,对于这个我移民而来的伟大国家,我在学校里究竟学到了什么?
遗憾的是,即使在20世纪60年代初,那还是后来风靡我这一代大学教师的「政治正确」大举来袭之前,我也不得不说,学校真正教给我的东西既不深刻,也不扎实。
有些甚至可能根本不是真的。
我很早便对历史产生了兴趣,但奇怪的是,我对美国史却兴味索然。
因为没有人把它讲得有趣。
更让我意外的是,尽管这与我自己的倾向和亲身感受背道而驰,我却被教导说,美国是一个虚伪得惊人的国家。
有一位历史教授告诉我,关于亚伯拉罕・林肯,我只需要知道一件事:
他是个种族主义者。
教授说,除此之外,没有什么需要知道的。
于是,我决定研究欧洲史。
因为欧洲史里有许多精彩故事,讲的是那些直截了当、毫不遮掩的暴君。
至少,他们不受虚伪之累。
我说自己「决定研究欧洲史」,这里的「研究」究竟是什么意思,还需要解释一下。
我向来嗜书如命。
我那与日俱增的藏书,多年来一直让父亲头疼不已;直到今天,它们仍然让我的妻子头疼。
我十几岁时便开始买书收藏。那时,我一直替父母干些活,多少能挣一点钱。别的年轻人把钱花在汽车或衣服上,我却拿去买书。
拥有自己的书,再亲手去读,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妙处。
我从来不喜欢图书馆。
也许这是童年时代受够了共产主义宣传以后的一种本能反应吧,但我总觉得,有些东西就是不应该共享。
至少,不该随随便便和任何人共享。
我喜欢闻书的气味,喜欢把书拿在手中摩挲;读完以后把它留下,放回自己的书架。有时候,我会随手抽出一本,任它自然翻到哪一页,便从那里重新读下去。
我总觉得,这些书渐渐成了我的朋友。
而我实在舍不得与朋友分开。
不过,我读书完全出于兴趣。
我从未把「学习」看成一种职业或工作,也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上大学这种可能。
说实话,那时我连大学究竟是什么,都不太明白。
1964年,我从Hollywood High School毕业。我们这一届共有740名学生。
学校里没有任何场地容得下这么多人,所以毕业典礼只好借用Hollywood Bowl举行。
我依然不太明白大学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身边不少认识的人都准备去上大学,而我的成绩也足以让我进入San Fernando Valley State College,也就是今天的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Northridge。
那里可以每天通勤,我也能继续替父母工作,于是便报了名。
刚上大学时,我只是挑自己觉得有趣的课来上。
我根本没有什么人生规划,也没想好要读什么专业。
可是后来我发现,专业终究还是得选一个。
于是,我选了政治学。
我上过很多Noonan教授的政治学课程。
他算是一个寻常的自由派,不过看起来颇有才智,我也一直很喜欢他的课。凡是涉及欧洲政治的课程,几乎都是他教。
有一天,我坐在教室后排,听他高谈阔论法国政治之类的话题。班里一名女学生,她碰巧是以色列人,提出了一个涉及上帝的问题。
Noonan顿时停住了。
然后,他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说道:
「任何相信上帝的人,都应该滚出我的教室。」
那个女人哑口无言。
我也愣住了,同时深感震惊。
一时间,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是认真的吗?
最后,全班只有两个人离开教室。
那个女人。
还有我。
她泪流满面。
我则怒火中烧。
我径直下楼,立刻把自己的「专业」改成了历史。
这些年来,一方面出于自己的亲身经历,一方面也确实因为好奇,我始终关注着美国政治。
我积极参与共和党的常规政治活动。1964年,我曾为巴里・戈德华特(Barry Goldwater)助选。
共和党鲜明的反共产主义立场,对我和家人而言自然颇具吸引力。我们认为,民主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个敌人的危险。
不过除此之外,我的政治思想显然还谈不上成熟。
因为参加青年共和党人的活动,我曾参加过一个名叫Intercollegiate Studies Institute的机构举办的几次研讨会。这些研讨会让来自全美各地大学的学生有机会聚在一起,向一些著名的保守派教授学习。
1965年,我就是在其中一次暑期研讨会上第一次见到Harry V. Jaffa。
当时,他讲授莎士比亚;另一位名叫Martin Diamond的学者,则讲授《联邦党人文集》。
差不多也是在那个时候,我读到了《Intercollegiate Review》的创刊号,也接触到了当时创办不久的《National Review》。
与此同时,我还认识了一些来自Claremont的学生和老师。
他们是我有幸认识的人中最认真求索的一群,当年如此,今天依然如此。
其中最早认识的一位是Bill Allen。
1966年夏天,我们在一次ISI研讨会上相识,后来成了朋友。
我们两人都参与了罗纳德・里根竞选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的工作,不过他在竞选团队中的职位比我重要得多。
渐渐地,我开始意识到,像Claremont那些人一样去思考政治,在许多方面,比我过去那样直接投身政治活动更加有趣,也更加重要。
于是,我也试着以自己的方式这样去做。
但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以某种正式身份加入他们。
在我看来,他们在那里所做的事情如此重要,境界又如此高远,许多方面似乎都非我所能企及。
不过,虽然我仍然在Northridge注册读书,却常常跑到Claremont去,一待就是很久。
你得明白,当时的我既不知道什么叫研究生院,甚至连「大学毕业」这个概念都没有真正弄清楚。
我只是喜欢读书,喜欢学习,也喜欢和同样爱读书、爱思考的人交谈。
我是一个没有计划的自由人。
而就在这一切发生的同时,20世纪60年代的风潮已经席卷而来。
父亲和我对许多事情都有明确的看法,尤其是自由与暴政、美国与共产主义,以及越南战争是否有其必要性。
我们父子都支持这场战争。
那些示威活动让我们十分愤怒,尤其是此起彼伏的口号声,更让我们难以忍受。
无论他们喊的究竟是什么,每当左翼团体聚在一起齐声高呼,在我们听来,总有一种「Sieg Heil!」的味道。
我尤其记得,当有人开始故意用字母「k」来拼写America,仿佛美国是一个法西斯国家时,我怒不可遏。
我清楚地记得,父母当时真的觉得这个国家正在分崩离析。
父亲尤其认为,美国人在越南这场仗打得既不够聪明,也不够有男子气概。他觉得美国人总在那里一点一点地磨,斤斤计较,却不肯拿出一副真正志在必胜的架势,全力以赴。
过了一段时间,我已经很清楚自己大概不会被征兵入伍,但我还是加入了国民警卫队。
学校里冲突不断,示威不断,甚至还发生过爆炸。
不过,像我们这种出身的人,再乱的日子里也很难丢掉幽默感。
我记得有一次,父亲和我一起看电视新闻。一名美国飞行员被击落了,而在父亲看来,他之所以落到这个地步,完全是因为干了一件蠢得出奇的事情。
父亲深信,如果美国最后输掉这场战争,原因一定就在于这种愚蠢:对付暴君,手里的锤子挥得太轻。
我们继续看着新闻。父亲一边看,一边把所有土生土长的美国男人,从男子气概到聪明才智,统统数落了一遍。
接着,电视开始采访那名飞行员。
记者问他怎么会把自己弄到这种境地。
飞行员摘下头盔,开口回答。
我顿时乐不可支,终于逮到机会好好笑话父亲一番。
因为那名飞行员一张嘴,竟是一口浓得不能再浓的匈牙利口音!
从那以后,父亲再也没有笼统地嘲笑过美国男人的男子气概和智力。
丑陋的欧洲人
1968年,我上大学已经四年。照理说,这时候本该毕业了。
可我却决定去德国学德语。
为什么?
没什么特别的理由。
我只是觉得,这应该会很有意思。
别忘了,我是一个没有计划的自由人。
我住在慕尼黑。
这是我十岁离开欧洲以后,第一次重返这片大陆。
我去德国,本来是为了学德语;后来之所以留下,却是因为我想进一步了解欧洲人,了解他们的习惯、处世方式,以及他们悠久而丰厚的历史。
到头来,我对欧洲人如何看待美国有了许多认识,也因此更加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美国人。
但最重要的是,我更深入地认识了欧洲人,也终于明白:
为什么我已经不再是他们中的一员。
我当年所认识到的东西,后来始终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它也有助于解释近来围绕伊拉克问题,乃至更广泛的美国外交政策所产生的一些分歧。
当然,以法国为例,它希望打破美国在世界权力格局中的独占地位,自有极其重大的地缘政治考量。
然而,其中还有一种更加重要的因素在起作用:
不同的性情,不同的思维习惯,也不同的道德习惯。
1968年初到欧洲时,我第一次注意到,许多欧洲人一方面看得到美国的强大与富裕,另一方面却又鄙视他们眼中美国人的「无知」。
两者交织,遂成怨愤。
而这种怨愤背后,又有欧洲大陆哲学的一泓深水不断滋养,其中蕴含着一种美国人并不共有的世界观。
在我当时看来如此,今天看来依然如此。
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那一年在德国,日子过得相当艰苦,也十分孤独。
二十二岁时,我进入慕尼黑大学,一边提高德语,一边旁听几门哲学研讨课。
我刚到德国时,口袋里只有大约七十五美元,所以必须找工作。
我唯一的朋友替我找到了一份。
他叫Tibor Tollas,是一位流亡海外的匈牙利诗人。
他之所以和我们一家成了朋友,是因为每次到洛杉矶,他总会来我们的餐馆吃饭。
Tibor的每只手都只剩下两根手指。
左手的几根手指,是纳粹砍掉的。
右手的几根,则毁在共产党手里。一部分原因是他的政治观点;另一部分,据他们所说,是为了让两边「对称」。
不过,Tollas先生一直照顾着我。
多亏了他,我才能在那里待下去。
他替我找到的那份工作,辛苦得简直离谱。
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每周六天。
时薪七十五美分。
不过,这份收入足够支付我住小旅馆的房钱,每天两美元;而吃饭基本不花钱,因为我在慕尼黑中央市场工作,负责从货运列车上卸下一箱箱香蕉。
香蕉可以随便吃。
老板只有汽水和啤酒要收费,一瓶十五美分。
当然,这份工作并不合法。
当地人称之为「黑工」:不入账,没有正式记录,工资直接以现金支付。
而且,我之所以能被雇用,纯粹是因为没有告诉他们自己是个美国学生。
如果他们知道,绝不会雇我。
我告诉他们,我是一名匈牙利难民。
这样,他们倒愿意伸出援手。
和我一起干活的都是些流浪汉,德国流浪汉,也就是今天所谓的无家可归者。
他们身上的味道实在难闻,酒也喝得太多,晚上就睡在公园长椅上。
可我很喜欢他们。
后来,当我终于听明白他们工作时嘴里哼的是什么歌以后,我对他们更添了几分亲近。
他们唱的、哼的,竟然都是美国老歌。
比如《得克萨斯的黄玫瑰》。
一起干了几个星期后,我们渐渐熟络起来。我便问他们,为什么会唱美国歌。
原来,他们都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而且属于最早一批被美军俘虏的德国士兵。
后来,他们被送到得克萨斯州的一座战俘营。
整个战争余下的岁月,他们都在那里度过。他们学会了英语,也喜欢上了美国歌曲。
而且,因为那是一座美国战俘营,他们竟然可以离开营区,到镇上找工作,并由此真正认识当地的美国人。
四个人都告诉我:
那是他们一生中最美好的一段经历。
他们说,他们喜欢美国人。
我便问,他们究竟喜欢美国人什么。
他们觉得,美国人直率而诚实。
美国人会直视你的双眼,有什么想法便坦率相告。
美国人很爱笑,而且常常笑得很响。
他们看待人生,并没有一种悲剧式的眼光,也不像欧洲人那样,心中总是充满强烈而挥之不去的焦虑。
美国人没有那种「Angst」。
他们不会整日沉湎于过去,为往事悔恨不已;他们相信,凡事皆有可能。
给一个人一个机会,他便会抓住它,尽力实现自己的抱负。
我的德国朋友把这种东西称作「实践中的自由」。
这些美国人,活得就像自由人本来应该活的样子。
他们谦逊质朴,从不盛气凌人;对坑蒙拐骗、花言巧语却绝不姑息;同时又慷慨大方。
尽管这几个德国人当时是一个与美国交战国家的士兵,美国人却从来没有对他们说过自己讨厌德国人。
他们说:
「不过,美国人倒总是问我们,怎么会给自己弄出那么一个领袖来。这倒让我们开始认真想了。」
他们还说,在美国,好像人人都显得年轻。
美国人身上有一股蓬勃朝气,一种睁大双眼看世界的少年气,仿佛他们从未经历过失望与失败,也没有理由相信自己将来会经历。
他们精力充沛,生机勃勃。
他们相信,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在某一方面出人头地。
这些美国人行走世间,仿佛根本没有谁会拦住他们前进的脚步,阻碍他们的志向,或挡住他们要走的路。
那几个德国人尤其惊讶的是,美国的孩子似乎敢于直视成年男子的眼睛,就像彼此是平等的人一样。
我们就这样,用我磕磕绊绊的德语谈论这些事情。
过了一阵子,我越来越觉得于心有愧。从道义上讲,我实在应该告诉他们真相:
其实我是美国人。
而且我会说英语。
你真该看看他们当时的反应!
顿时欢声雷动,喝彩四起。
他们高兴极了,而且很快便露了底:原来他们的英语,比我的德语好得多。
从那以后,我们只说英语。
此后多年,随着阅历渐增,加上后来几次重游欧洲,我对欧洲人的这些印象又添上了许多新的内容。
没有人真正否认那几位无家可归的朋友所理解的「美国性格」,但其他人却在这些评价里掺进了另一番意味,而且毫不含蓄。
原先被视为美德的东西,如今成了缺点。
我遇到过不少法国人,他们说美国人唯利是图,满脑子想的只有赚钱。
整个国家商业活动川流不息,永远忙忙碌碌。
因此,美国人工作得太拼命,根本不懂什么叫真正的闲暇。
他们的文化底蕴浅薄,礼仪修养则更加低下。
他们不够世故,也缺乏学养。
他们对自己的历史知之甚少,对别国的历史更是一无所知。
他们从未真正受过苦,所以缺少深度。
这或许也解释了为什么他们没有伟大的文学,也不像欧洲人那样热爱博物馆。
我记得有一个人始终无法理解:
这么多背景各异、肤色不同的人,怎么可能共同生活,并且彼此还像同一个国家的公民?
他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他始终不明白背后的原因,不明白林肯所谓那条把所有人连接起来的「电线」,也就是构成美国爱国主义真正基础的那个理念,所以他最后得出结论:
这种国家终究不可能长久。
分崩离析,不过是时间问题。
他说,他们之间没有足够的血缘纽带,也没有足够悠久的共同历史。
到头来,我逐渐认识到,贯穿这些对美国的种种批评的,是一种怨愤与嫉妒的精神。
我们幅员广大,国力强盛,而且还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我们宣称建立了一个Novus Ordo Seclorum,也就是「时代新秩序」,这句话就印在美元背面的美国国徽上,仿佛我们重新创造了整个世界。
我们对母大陆那些陈旧而疲惫的做法嗤之以鼻。
我们就像一群孩子,不懂得欣赏父母那套沉稳而有教养的生活方式。
而这些欧洲「父母」,却又嫉妒自己那些朝气蓬勃、雄心勃勃的「孩子」。
孩子变得太强大、太富有、太有野心。
而孩子越有能力、越愿意帮助父母,父母心中的怨气反而越深。
可是另一方面,这些父母又不得不承认,那些意气风发的年轻人身上确实有某种格外有趣、格外吸引人的东西:
他们生气勃勃,直来直往。
然而话说回来,这群年轻人终究还是得由那些「比他们高明的人」管束着才行。
随着岁月推移,我逐渐看清了这种欧洲思维背后的哲学基础,也渐渐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喜欢美国人的处世方式。
他们试图证明,一切哲学问题乃至整个人类生活,最终都可以归结为那些深层的Grundproblemen,也就是「根本问题」,继而走向虚无主义式的绝望。
因为在他们看来,欧洲人经过彻底的启蒙,已经摆脱了关于善恶、是非的一切幻想。
可我们美国人并不这样想。
我们也感受不到那种绝望。
当然了,在他们看来,我们这些头脑简单、讲求实际的人,又怎么可能理解人类处境的深邃呢?
美国人偏偏坚持认为,自由与正义之间存在联系,勇气与节制之间也存在联系。
所以,我们无法像欧洲人看待自己那样,把他们看得那么郑重其事。
在我们看来,他们不过是在进行一种貌似高深、永无休止的咖啡馆清谈,到头来无非走向权力意志、古拉格和集中营。
而我们则认为,平等与自由具有真正的伦理与政治意义。
为了使人获得自由,我们愿意为之而战。
我们依旧是那群笑声太响的乐观主义者。
而且,我们依旧和马克・吐温一样相信:
面对笑声的冲击,没有什么能够屹立不倒。
在德国最初四个月左右,我大部分时间都和德国人以及东欧人相处,几乎没有和一个美国人说过话。
到了初春,我竟患上了严重的思乡之苦。
仔细想来,「思乡病」这个词实在贴切。所谓思乡,本就是因远离家园而生的一场病。
我再说一遍:
是一场病。
此前一生,我从未病得如此厉害。
那种痛苦甚至诉诸身体,颇似晕船:头脑昏沉,整颗心都仿佛虚弱无力。
可你要明白,我怀念的并不是南加州旖旎的海岸,不是宽大的汽车,也不是汉堡包。
真正令我魂牵梦萦的,是美国人。
是那样一群有着某些独特品性、让我觉得亲切自在的人。
我想念的,是自己的同胞。
思乡之症初起时,我几乎出于本能,开始在人群中留意美国人的身影。
一个也没有。
随着思乡日甚,我开始刻意寻找美国人。我专程跑到那些自以为可能遇见他们的地方。
可惜,还是没有。
我没有放弃。
继续找。
拼命找。
依旧一无所获。
后来竟严重到夜不能寐。
我常在半夜醒来,睁大眼睛,独自在城中游荡,四处张望。
还是没有。
渐渐地,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深更半夜跑到中央火车站去,因为那里是城中少数彻夜不闭的地方之一。
我坐在那里喝咖啡,遇见谁便同谁攀谈。陪我说话的大多是些来路可疑的德国人,一个个啤酒喝得多得离谱。
有时我们也谈美国。
可就是没有美国人。
一天深夜,大概已经凌晨三点。
我从火车站往住处走,刚转过一个街角,忽然如遭雷击,整个人愣住了。
前面有一个男人。
他正朝着和我相同的方向走。
长街寂寂,四下无人,除了他,便只有我。
我的目光在他的背影上停了一秒。
下一秒,我已经朝他奔去。
因为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生出一种近乎顿悟般的确信:
这个走路的男人,是美国人。
我冲到他左侧,猛然停住,气喘吁吁地脱口而出,大意是:
「求你了,我是美国人。我实在想找个人说说话。拜托。你介不介意让我陪你走一会儿?」
不用说,那个人大吃一惊。
不过,他很快镇定下来,而且颇有雅量,答应让我与他同行,一路交谈。
我们谈的并不是什么天地玄奥,也不是什么最新政局,更不是什么华美高深的话题,当然也没有大谈美国何等伟大。
没有。
我们谈的,只是他的故乡圣路易斯。
谈红雀队的种种好处。
谈为什么国家联盟胜过美国联盟。
我是洋基队球迷,这一点当然不能苟同。
都是些寻常琐事。
可对我而言,已经足够。
我们一路走,一路谈。
一步一句之间,我仿佛感觉那缠绕心头多日的病症正在渐渐消退,整个人也一点一点恢复过来。
啊,重新康复的感觉,是何等美妙!
那一刻,我真恨不得把帽子挂到月亮的犄角上去!
一个小时以后,我们分道扬镳。
他也以自己的方式明白,方才无意之间,已经送给我一份礼物。
我终于又恢复如初。
我很快乐。
第二天,已是白昼。
我走在街上,看见前面几码远的地方有三个男人。他们碰巧都是黑人。
于是,我凑上前去,正准备跟他们打声招呼,心想大概也会听到一句美式的「Howdy」。
结果,我忽然听见他们在说匈牙利语!
我大吃一惊。
不过,我还是决定和他们聊聊。一开始我们说德语,因为他们不会英语。
后来才知道,他们来自加纳,竟然是在布达佩斯学法律的学生,这次只是到慕尼黑游玩。
顺便说一句,他们的匈牙利语说得无可挑剔。
聊完以后,我们各自离开。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
这时我才意识到:
他们怎么可能是美国人呢?
我不禁纳闷,自己刚才怎么会没有看出来。
他们走路的样子,仿佛无论身处这座城市,还是身处这个世界,都不是在自己的家园。
仿佛天空随时会塌下来。
仿佛笼罩在头顶的不是灿烂阳光,而是一片沉沉乌云。
仿佛他们时时刻刻都在担心,一不小心便会触怒诸神。
从那以后,每当那种「病」又有一丝攫住我的心,我便会走进人群,睁大眼睛寻找那些昂首挺胸、步履坚定、无所畏惧的人。
有些人甚至连走路都带着几分诙谐与洒脱。
即使我不跟他们交谈,也没有关系。
只要知道他们就在身边,就已经足够。
因为我知道,只要有需要,我随时可以走过去和他们说话。
然后,我便又像回到了家。
不过,在真正返回美国之前,我觉得自己无论如何都应该试着去匈牙利探望年迈的祖母。
我的诗人朋友Tibor Tollas手上正好有一张东方快车前往布达佩斯的单程票,于是送给了我。
当然,除了把票弄到手之外,我照例根本没有认真考虑过这趟旅程在现实中该怎么安排。
我还是几乎身无分文。
至于这是一张单程票,而我根本没有计划怎么回来?
那又有什么关系。
那可是1968年!
苏联军队正在开进捷克斯洛伐克,而美国人,尤其是那些原本来自匈牙利的美国人,与东欧共产政权的官僚之间,自然谈不上什么好感。
我当然有护照。
可是,对于前往共产主义国家还需要签证,以及签证究竟该怎么办,我一无所知。
于是,我拿着车票,上了火车。
就这么出发了。
那列火车果然名不虚传,华美非凡。
甚至可以说,单凭能坐上这么一趟列车,后来发生在我身上的那些事似乎都值得了。
不过,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工作人员发现我没有继续前往匈牙利所需的证件,于是把我赶下了火车。
东方快车居然为此临时停车。
就在距离匈牙利边境大约十英里的地方。
专门为了把我赶下去!
他们解释说,我没有签证,只要列车一进入匈牙利,我立刻就会被捕。
于是,我发现自己孤零零站在一片玉米地中间,只好徒步往前走。
后来,我找到一辆出租车,让司机载我去边境,准备在那里办理签证。
他收了我大约五十美元。
付完以后,我身上只剩大约二十美元。
走进匈牙利边境检查站的一刻,对于此时已经彻头彻尾「美国化」的我而言,着实是一场震撼。
那里岗楼林立。
匈牙利士兵个个手持机关枪。
而且态度十分恶劣。
我说自己只是想去探望祖母,他们根本不相信。
他们把我的衣服脱光,把随身物品翻了个底朝天,又盘问了许久,问我学什么,跟谁学习。
当然,他们同样不相信我待在慕尼黑仅仅是为了学德语。
在他们看来,这背后一定另有图谋。
几个小时以后,我终于可以重新上路。
可麻烦又来了。
我根本没有办法去杰尔(Gyor)。
没有公共汽车。
没有出租车。
也没有火车。
我琢磨了一阵,渐渐意识到,看来只能靠两条腿走完剩下的大约二十英里。
就在这时,我看见一对男女正准备上车。
那辆车挂着加拿大牌照。
他们正要开往布达佩斯。
我把自己的困境告诉他们,而杰尔恰好顺路,于是便搭上了他们的便车。
深夜,我终于抵达杰尔。
他们把我放在市中心。
我问清祖母住处的方向,又步行走了几个街区。
走近那栋楼时,我认出了它。
我走进去,找到祖母的公寓,敲了敲门。
顺便说一句,祖母事先根本不知道我要来。
她打开门,看见我的一瞬间,几乎当场昏倒。
好不容易缓过神来,她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那时的我,当然谈不上衣冠楚楚。
然后她说道:
「我的天哪,你已经变成一个美国绅士了。」
祖母说我是「绅士」,或许并不完全准确,至少当年的我还未必当得起这个称呼。
但最根本的那一点,她说对了。
我已经成为一个美国人。
继续阅读:我们都是美国人,只是生错了地方。(下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