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0 c8 ead dhs banner | 自由先生美国庇护 | 自由先生 Mr. Freedom

2026年2月20日消息:美国移民局有计划暂时停止向庇护申请人发放C8工卡。

目前制度下,庇护申请递交满150天后,可以申请C8工卡。而移民局的新规则拟将等待时间延长至一年(365天),同时移民局自身审理工卡的时间限制也将从目前的30天放宽至长达180天。

更为关键的是,新规引入了「暂停机制」:如果庇护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从递交申请到作出裁决)超过180天,则会触发「暂停机制」。这样的话,移民局可能暂停发放所有新的C8工卡。

目前规则仍处于拟议阶段,有60天公众评论期。如最终通过,仍未定生效日期。

虽然具体实施细节尚未公布但若将来最终落地,通常都会设定一个明确的「截止日」。在该日期之前递交的庇护申请或I-765申请,原则上不适用新规,而新规则往往只适用于某一特定「截止日」之后递交的庇护案件或工卡申请。具体如何划线,仍需等待正式文本公布。

各位已经拥有C8工卡的,不应该受到大程度影响。但新规则下,在续期时可能需要重打指纹。

自由先生预计,该规则若正式生效,很可能会引发民权团体的诉讼挑战。尤其是,连这份新规内文本身都承认,仅仅为了将庇护审理周期压缩到180天,可能需要「14年至173年」才能实现,那么在现实操作层面,就等同于长期冻结新C8工卡审批,变相永远剥夺庇护申请者的工作权利。

这就有如2020年8月,当时川一移民局曾将C8工卡等待时间延长至365天,引发诉讼,随后法院颁布禁令,阻止新规实施,因此为何这么多人加入了ASAP(或CASA),成为会员,就仍可在150天后申请C8工卡。历史反映,涉及基本生计的问题,可能会进入司法审查轨道。所以这一次若规则落地,类似的博弈会否再次出现,还让我们拭目以待。但自由先生估计,相关团体不会坐以待毙,法律层面的争议与对抗几乎不可避免。

国土安全部拟定新规全文: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Reform for Asylum Applicants

自由先生是美国庇护专家。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

Your subscription could not be saved. Please try again.
Your subscription has been successful.

不要错过「美国庇护消息」

8 条回复

  1. Dian Dian 的头像
    Dian Dian

    剛才發表的評論沒有顯示,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帶有網址的緣故。我附上的是為這個新政策發表公眾評論的美國政府網址。雖然形勢不妙,但比起坐以待斃,我更鼓勵大家勇敢發聲。如果自己有顧慮的話,也可以邀請您認識的美國公民或律師人權團體到這裡來發表反對這個新政策的評論!

  2. Dian Dian 的头像
    Dian Dian

    雖是時勢迫人,也不想僅僅坐以待斃。這規則還在徵集公眾意見的時期,請勇敢反對(如自己有顧忌也可邀您認識的美國公民、律師中介和移民權利團體表達反對),在這裡可以表達意見: https://www.regulations.gov/commenton/USCIS-2025-0370-0001

  3. Chris 的头像
    Chris

    此政策真正落实的可能性大吗

    1. 自由先生 Mr. Freedom 的头像
      自由先生 Mr. Freedom

      平心而论,我认为政策落实的机会比较大。我只希望我猜错吧。

      1. Chris 的头像
        Chris

        如果政策真正落实,那么在落实前递交的庇护是按照180天还是365天递交工作许可申请?

        1. 自由先生 Mr. Freedom 的头像
          自由先生 Mr. Freedom

          关键应该在于I-765的递交时间(而不是递交I-589申请庇护的时间)。如果I-765是在最终政策生效日期(effective date of the final rule)之前递交的,那就是旧的150/180天工卡钟。但如果是政策生效日期当天或之后才可以递交I-765,就受到新政策的限制。

          1. Chris 的头像
            Chris

            如果是按照新政生效前工卡钟走满150天递交i765,那么获批要等一个月后,假如递交i765后正式获批前新政生效,那么按照川普第一任期类似限制条例,是按获批时间还是递交时间呢?谢谢

          2. 自由先生 Mr. Freedom 的头像
            自由先生 Mr. Freedom

            以「递交/接收时间(Receipt Date)」为分水岭。也就是说,USCIS接收到I-765的时间为准。如果是网上递交I-765的话,那么应该是同一天,或者相隔一天。这新规里面写到的:”[…] apply only to initial (c)(8) EAD applications filed ON OR AFTER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e final rule.” 所以,如果首次C8工卡申请在政策生效日期之前就已经递交,并且在新政生效时仍处于审理中(pending)的状态,那么将不应受新政限制,移民局会继续按照现行的旧规则(即150/180天工卡钟以及30天内完成审批的要求)来处理申请。

发表留言


了解 自由先生美国庇护 的更多信息

立即订阅以继续阅读并访问完整档案。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