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改地址:如何向美国移民局报告更改地址。USCIS账户方式及AR-11方式完整教程

美国移民局要求所有非公民(包括庇护申请者庇护者,及绿卡持有人)在搬迁10天内向移民局报告地址变更。假设你在5月1日搬迁,你必须在5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向移民局改地址。

目前,移民局提供两种方式更改地址:USCIS 账户方式AR-11 表格方式

由于 USCIS 账户地址变更表格及 AR-11 表格经常作出更新,所以为了方便我随时更新教程,我分别制作两份独立文件,使大家能 step by step 自己完成更改地址程序。


USCIS账户方式更改地址(强烈建议使用)

如果你曾经在线上提交表格(庇护回执号码以MGL开头)或拥有以 IOE 为开头收据编号的纸质表格,或拥有 USCIS 在线账户,你可以通过 USCIS 在线帐户更改地址。

点击:【完整教程】如何通过USCIS账户在线更改地址


AR-11表格方式更改地址

如果你提交的是纸质 I-589 表格,也没有 USCIS 在线账户,请提交 AR-11 表格向 USCIS 更改地址。

点击:【完整教程】如何通过AR-11表格在线更改地址


可以住在A州然后向移民局申报在B州吗

不可以。任何负责任的人都不会建议你住在A州然后向移民局申报住在B州(或者即使属于同一个庇护办公室管辖,但是没有向移民局提供搬家后的实际居住地址)。

总有些人说“只要在面谈前赶过来就行”;“在外州不要刷卡,用现金!” 这是一种无知的傲慢。有人侥幸成为漏网之鱼不代表你也可以瞒天过海。以往有其他非合作的申请者向我求助,他们曾经向移民局虚报地址,在面谈前被移民局发现,导致面谈被取消。也有人在面谈时被移民官看到居住地址出现可疑之处,质疑其可信性,即使在面谈后也需要补料解释,最终也是露出马脚。更有人为了博取某些移民法庭或移民法官的所谓“高通过率”,借用朋友地址或者“买地址”将案件转往特定移民法庭,却被政府律师识破。因为地址问题而导致庇护不能通过是非常不值得的。请大家不要冒这些不必要的险,重蹈笨蛋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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