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取得庇護,如何回去香港?

我的政治庇護已經獲得通過,現在正在等待辦理綠卡。因為有急事要回香港,但是也怕回去以後沒有辦法返回美國。如果只去香港而不去中國大陸,是不是就安全呢?有沒有什麼影響?

對於這個問題,答案其實非常簡單。我絶對不建議你以政治庇護的身分前往中國任何地方,包括香港。

就算你有綠卡,也想都不用想。當然,如果你的政治庇護還在申請中,還沒面談;或者面談了,但還沒通過,毫無疑問,是絕對不建議回到中國的任何地方,包括香港。

為什麼?香港都不可以嗎?香港現在已經在中國的完全控制統治之下。尤其是2019、2020年,香港的情況急劇惡化,美國政府對於香港的情況也十分了解。美國移民局充分認識到,香港已經不是以前的香港了。所謂的一國兩制已經名存實亡。所以美國在政策處理上,香港跟其他中國大陸的城市,是毫無分別的。你去香港,跟你去深圳、福建、浙江、安徽、陝西、貴州,是完全沒有分別的。所以你以政治庇護的身份,離開美國,前往中國大陸、或者香港,然後想回到美國的話,沒有人能夠保證你的政治庇護身分不受影響。


至於有人說,能夠通過第三國輾轉回港,然後也順利回美,這是什麽一回事?答案也很簡單:這是玩命的做法。

有人順利返美了,是他們的僥倖。存心欺瞞美國政府你的出入境記錄,十有八九都給海關識破,當場遣返回牆內了。你還有機會看到他們在網上吹牛麽?

但是,如果是緊急事件,比如說家裡的親人病危,或者甚至有生死攸關的事情發生,並且你返回香港的時間非常短,而且是僅僅限於這個緊急事件,那麼在你返回美國的時候,美國海關官員會考慮到人道主義的理由,可能不會取消你的政治庇護身份。

還有一個因素,就是你用什麼證件離開美國。如果你原來的護照已經過期了,你去更新你的特區護照,也是有風險的一個舉動。因為如果在你已經被批准美國政治庇護之後,再申請特區護照,你可能會被移民局理解為你不再害怕回到香港。你用特區護照(或身份證/回鄉證)進入中國或香港,假設你出了些什麼事,美國的大使館領事館也不會管你。

至於為什麼還是有人可以使用特區護照,或者身份證,或者拿著綠卡,順利進入美國?我再說一遍,那是罕見例子。其他人闖紅燈闖了幾百遍都沒被抓到,你可能闖一次紅燈就給警察截停開罰單了。

就算海關開恩,讓你入境,也有可能把你告上移民法庭去。是否值得冒險?你自己判斷。

國土安全部這種做法,有法理依據嗎?有的。這就是 8 USC 1158(c)(2)(D) 條款裡面提到的:「外國人自願利用其國籍國的保護 […] 以永久居民身份或合理的可能性返回該國,獲得與該國其他永久居民相同的權利和義務的地位。」


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一旦你要離開美國,無論你是因為緊急事情前往香港,或者是去其他國家旅遊,探親,什麼理由都好,你必須先申請一個Advance Parole。美國官方翻譯是「預先假釋」(華人社會俗稱回美證、回美紙、旅行紙,等等,這是不太嚴謹的翻譯,在這裡我為免產生誤解,就統一喚作英語Advance Parole。)Advance Parole是一張紙來的,像一張證書。第一、如果你是遞交了政治庇護申請,處於審理階段,還沒有面談,還沒有通過的,你就需要這個Advance Parole,加上你還沒過期的證件,就代替了庇護申請人原來的美國簽證,你有資格合法返回美國。但是擁有Advance Parole,不代表你一定可以重新進入美國。美國海關在你重新入境時候,有絕對的權力去判斷你是否可以進入美國。

第二、如果你的庇護申請已經批准了,已經獲得庇護通過信、A5工卡、新的I-94(小白卡),但是還沒有獲得綠卡,通常就是說庇護通過不久,還沒到一年,所以你政治庇護身份是獲得了,但還在等申請綠卡。這個情況,你除了剛才上面提到的Advance Parole之外,還一定要申請一個Travel Document(旅行證)。Travel Document是一個小本子。法理上,旅行證不是護照,它是國土安全部發出的。而美國護照則是國務院 (Department of State)發出的。

第三、當你已經拿到美國綠卡,成為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但是還沒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就是說,你還沒有資格拿正式的美國護照,在美國國外逗留超過一年,怎麽辦?就要申請Permit to Reenter,或者Reentry Permit。有些人也叫這個做回美證。Reentry Permit也是國土安全部發放的。這個Reentry Permit跟Travel Document,外表是完全一模一樣。都是寫Travel Document。只有你打開,看到資料頁,有你照片和姓名的一頁,在你的照片下面才可以看到分別。Reentry Permit的,你的頭像上面就寫着Permit to Reenter,下面寫著Form I-327。純粹的 Travel Document,下面會寫著Form I-571。分別就是這樣。這個證件有效期是2年。

我也不厭其煩的多說一遍,沒有任何文件可以100%保證你能順利入境美國。你每一次來美國,美國海關有權力決定你可否入境。除非你是擁有美國護照的美國公民,否則沒有人能夠擔保你能順利入境,這個要謹記。無論申請Travel Document,或者Reentry Permit,都不需要面談。只需要繳納相關費用,提交資料,就可以了。申請這些證件,通常需要3-6個月的時間,所以如果有出國的需要,強烈建議提早申請。


總結:

第一、政治庇護的朋友,無論你是在等待面談、待審、或者政治庇護通過了,甚至獲得綠卡,除非是十分嚴重的緊急事件,否則絕對不建議回到你原來所逃離的國家。成為公民前,回到你原來的國家,是十分危險的事情。

第二、基於你現在政治庇護的申請進度,要離開美國的話,無論是一天還是一個月,都要申請不同的文件和證件。儘早申請,才不會耽誤你的旅遊計劃。

第三,你成為美國公民之前,沒有任何文件、沒有任何一個人,就算美國總統也好,他也不能夠保證你能回到美國,被美國海關批准入境。你成為美國公民前,美國海關有權力判斷你能否入境。


如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諮詢自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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