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庇护大百科(持续更新)

自由先生专业解读关于美国庇护制度的各种概念。在这个大百科内,我会深入浅出,以简单语言解释庇护过程中经常谈论到的不同词汇,包括:身份状况,各种证件,移民福利,政府部门,申请表格,和庇护程序。自由先生会根据庇护制度的最新发展,不断更新此大百科。



身份(Status)

庇护(政治庇护,宗教庇护,政庇,壁虎,BH,Asylum,Political Asylum)

非美国公民声称害怕在本国受到伤害,所以寻求获得美国合法身份。庇护申请的决定由美国国土安全部、或辖下的美国移民局、或美国司法部作出。1

非法进入美国,或逾期居留,并不一定会使一个人失去获得庇护身份的资格。

申请庇护时,申请人必须身处美国境内2成功通过庇护申请者会被称为「庇护者」(Asylee)



正向庇护(积极庇护,affirmative asylum)

寻求庇护者在入境美国后向国土安全部下辖的美国移民局提交庇护申请。3在这种情况下,寻求庇护者主动(而非被动)寻求庇护身份。正向庇护是非对抗性的(non-adversarial),本质是平等的,意指移民官对于寻求庇护者可以取得庇护的资格并不存在预设反对立场。


防御庇护(defensive asylum)

寻求庇护者在移民法庭的驱逐程序中请求庇护,作为对驱逐的辩护。4个人拥有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但在入境时被海关拒绝入境,由于已经身处美国领土,因此拥有申请防御庇护的权利。防御庇护是对抗性的(adversarial),本质是不平等的,意指政府试图将防御庇护申请人驱逐出境。

如果寻求庇护者不能从面谈取得庇护,而其时也没有其他合法身份,其正向庇护案件会由移民局转介至移民法庭,成为防御庇护。


寻求庇护者(寻求政庇者,庇护申请者,政庇申请者,Asylum-seeker,Pending asylum applicant)

已经申请庇护,正在等待审批(Pending阶段),或有计划将会申请庇护的个人。申请庇护后,主申请人及其家属可以在庇护申请得到裁决前一直留在美国。(庇护申请受理信:You may remain in the U.S. until your asylum application is decided.)但必须注意,纯粹申请庇护不会使寻求庇护者取得任何额外身份。


签证(Visa)

签证是外国人进入美国,并为特定目的停留一段时间的官方许可证明。

外国人可以向美国境外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美国签证。签证通常是附在护照上的一张纸或护照上的印章。

外国人进入美国时,将护照和签证提交给美国海关官员,请求「检查」(to be inspected)和「允许」(to be admitted)进入美国。

从法律上讲,签证仅允许外国人登上前往美国的交通工具。抵达美国入境口岸时,即使外国人持有有效签证,美国海关官员也可以批准或拒绝签证持有人进入美国境内。

不少人都是持有非移民签证(例如B类旅客签证F类学生签证,J类交换生签证等)合法进入美国,然后再寻求庇护。


旅客签证(B1/B2 Visa,旅游签证,商务签证,B签,B Visa)

美国最常见的「非移民签证」类型之一。

B签容许签证持有人以短期旅游或商务为目的访问美国,但不得工作。

提交签证申请时,申请人必须不能存在任何移民倾向。即意味着签证申请人必须向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证明,计划在完成旅游或商务访问后不会在美国滞留,并会离开美国。

以旅客签证进入美国后,可以在美国境内申请庇护


学生签证(F1 Visa)

美国最常见的「非移民签证」类型之一。

如果有意来美读书,必须先报读美国的学校,然后取得学校提供的 I-20,然后再申请F类学生签证。学生签证持有人必须能证明有足够财产以支付留美期间的所有费用。

学生签证持有人可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在校内或校外工作。移民局会经常更新学生工作的准则。

F1学生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子女可以循F2签证途径与F1学生一同来美。

如果F1学生没有按计划及规定继续学业,就已经违反签证身份条款,其学生身份亦会被视为失效,可能会导致失去身份

提交签证申请时,申请人必须不能存在任何移民倾向。即意味着签证申请人必须向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证明,计划在完成旅游或商务访问后不会在美国滞留,并会离开美国。

以学生签证进入美国后,可以在美国境内申请庇护。

F1学生毕业后或OPT期间,只要一直保持有效身份,也可以参加H1B抽签。在一般情况下,申请庇护和H1B两者互不冲突。因袭于过往案例的说明5及相关规则的定义6,只要在身份有效期间提交正向庇护申请(Affirmative Asylum),即使后来失去身份,因「失去身份」是一种技术错误而非申请者的过失,所以也有资格在美国境内转换其他身份。


移民倾向(Immigrant intent)

申请非移民签证时(例如B类旅客签证F类学生签证,J类交换生签证等),美国政府会预先假设你有移民到美国的倾向。如果你希望美国政府批准您的签证,你需要证明您没有任何移民倾向。

通常来说,如果能够证明在原居地拥有房产、有工作证明、有家人、或与其他社会及宗教组织有紧密联系,应该足以让美国使领馆的签证官员相信你没有移民倾向。但是,由于每一位签证申请人的背景不一,所以并无确保取得签证的方法。

批出签证后,你入境美国时,美国海关官员亦会再次审查你是否拥有移民倾向。通常海关官员会向你询问几条问题,判断出你是否拥有移民倾向。如果入境时携带的物品不合乎入境目的(如以旅客签证入境,却带上刚刚递交的辞职信副本),没有美国境外固定居所的证明,或者不能出示回程机票,都会可能被海关官员判定为拥有移民倾向,而被当场拒绝入境。


主申请人(Applicant)

每份庇护申请,只有一位主申请人。其余列在同一个申请的配偶及子女,都可以作为庇护申请人家属


庇护申请人家属(Dependents)

庇护主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都是庇护申请人的家属。如果他们身处美国境内,也可以列在同一庇护申请之中。申请人如果提交纸本表格申请庇护,必须在每一位的家属资料栏目中 If in the U.S., is this spouse/child to be included in this application? 选择 Yes。

只要主申请人的庇护身份获得批准,家属的庇护身份亦会同时获得批准。在庇护案情中,只要求主申请人存在恐惧或受到迫害,毋须证明家属是否存在任何对于迫害的恐惧。

但在实践中,申请人家属对于迫害的感知,或多或少会影响主申请人的恐惧状况,甚至左右主申请人能否通过庇护。


衍生庇护受益人(Derivative Asylum)

如果在申请庇护时,没有将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放进同一申请,则可在主申请人的庇护身份获得批准后的2年内,为他们申请衍生庇护受益人身份。

衍生庇护受益人毋须与主申请人的国籍相同,亦无需要居住于主申请人的原籍国。

主申请人需要向美国移民局提交 I-730表格,让衍生庇护受益人以Visa 92方式(Follow-to-join)进入美国。

要注意的是,虽然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当初没有被放入同一庇护申请,而主申请人获得庇护时,其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亦不会自动同时获得庇护身份。所以主申请人必须于庇护申请表格I-589填报配偶及子女资料,方可在庇护身份获批准后,申请家属以衍生庇护受益人方式来美。

若配偶或子女其时已经身在美国,移民局会发出I-797,通知结果。

主申请人的庇护身份获批后才结婚,其配偶不得作为衍生庇护受益人方式取得庇护者身份。主申请人必须等到取得绿卡后,才可以使用 I-130 为配偶申请绿卡。

当I-730被移民局批准后,移民局会将个案转交国务院,并由国务院指示美国驻外使领馆跟进后续程序,安排与庇护受益人面试并进行体检,使受益人可以获得Visa 92赴美团聚。

衍生庇护受益人 I-730 通过信


儿童(Child)

在美国移民法上,儿童是指未满 21 岁的未婚人士,并且是:

  1. 合法子女;
  2. 继子女;
  3. 根据子女的居住地或原居地法律,或者根据父亲的居住地或原居地法律而成为的子女;
  4. 私生子女;
  5. 未满十六周岁的收养儿童;
  6. 孤儿。

申请美国庇护时,主申请人的未婚且未满21岁子女,只要身处美国境内,均可列于同一政治庇护的申请。根据2002年8月6日通过的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申请获得受理后,即使本身未满21岁的儿童变得超过21岁(aged out),只要未婚,也可以冻龄,并继续被视为主申请人的子女,可以受益。7


庇护者(庇护身份,Asylee,Asylum status)

在美国,获得庇护身份的人被称为庇护者。

庇护者会被赋予某些合法权利,例如能够无限期地留在美国,将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作为衍生庇护受益人带到美国,以及合法工作,等等。庇护者还有资格享受一些公共福利。若移民局审理绿卡申请时,庇护者已经在取得庇护后实际居住美国满一年,可取得绿卡

当庇护者根据 INA §209(b) 取得绿卡后,就会失去「庇护者」的身份,并成为合法永久居民8


难民(政治难民,Refugee)

由于过去遭受迫害,或害怕未来在本国遭受迫害而无法或不愿返回其原籍国的人。

定义「难民」的法律标准与适用于庇护申请人的标准相同。但是,庇护申请人需要在美国提出申请,而难民则在美国境外(通常在第三国)申请。

在美国境内的任何人均不得申请成为难民,只能申请庇护


DED(Deferred Enforced Departure,救生艇,暂缓强制遣返)

DED 由美国总统酌情授权,赋予某些国家的国民短期留在美国境内而不被驱逐出境。

DED 不是特定的移民身份,亦有到期日子。通常,DED身份的人都可以申请工卡受DED保护的人,如想继续在美国居留,可以考虑申请庇护来转换身份。

移民局完整DED列表,请点击此链接。




TPS(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临时保护身份)

TPS是一种允许特定国家的国民暂时留在美国的合法许可。美国司法部长在与其他政府机构协商后,可以指定某些正处于危险状态国家的国民 TPS 临时保护身份。

根据美国法律,这些情况包括国内持续的武装冲突;地震、洪水、干旱或流行病等环境灾害;以及其他阻止国民安全返回的特殊情况。

TPS通常为期6至18个月,可以延长。指定 TPS 国家的国民通常必须在既定截止日期之前一直身处美国。注册为 TPS 的人可以有资格获得工卡,并且在TPS 期间不被驱逐出境。

但是,拥有TPS身份的人,无论在美国居留多长时间,亦不会自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即绿卡。所以,希望从TPS身份转为绿卡者,需要以其他途径(譬如:婚姻、工作、或申请庇护)取得绿卡。否则TPS期限一过,就会失去身份

获得 TPS 身份人士,如果抵达美国未满 1 年,但是中途 TPS 生效,申请政治庇护的「一年条款」就会自动暂停,准许 TPS 人士以特殊情况为由,延迟提交庇护申请。9

移民局完整TPS列表,请点击此链接


入境口岸(Port of Entry)

美国或其领土上,被指定为外国人和美国公民入境点的任何地点,包括:从墨西哥或加拿大跨越边界的高速公路、国际机场、码头,等等。入境口岸由美国海关管理。 目前,全美国有超过300个入境口岸。

准备入境的外国人,如果被美国海关拒绝入境,可以当场提出申请防御庇护

美国在美国境外亦设有多处「预先清关」(border preclearance)口岸,如加拿大多伦多(Toronto, ON)、加拿大温哥华(Vancouver, BC)、阿联酋阿布扎比(Abu Dhabi, UAE)等十数处。即使通过了预先清关,亦不算美国境内,所以不可以申请庇护。申请人必须抵达美国境内后,才可以申请庇护。


偷渡(非法入境,走线,走路,翻墙,11路,Improper entry,Entry without inspection,EWI)

任何非美国公民,未经国土安全部检查(Inspection)进入美国境内,例如穿越美墨边境、穿越美加边境、从塞班划船到关岛等等,即属偷渡。

偷渡是十分危险的行为,不少偷渡者在跨越边境途中遭到严重伤害、甚至命丧黄泉。所以自由先生极不建议任何人偷渡入境美国。

一般来说,偷渡入境美国者也可在美国境内申请庇护。如果偷渡者进入美国后没有被捕,或国土安全部没有将案件转交移民法庭,偷渡进入美国者也可以提交正向庇护申请。


逾期居留(Overstay)

如果你未能在非移民签证(通常在 I-94 卡 上注明)允许的时间内离开美国,或在该时间之前未能安排或延续其他合法身份者,则为逾期居留。

逾期居留者,只要入境美国不超过一年,也可申请庇护。而即使入境美国超过一年,也可提出合理原因,获得豁免继续申请庇护。


无证移民(Undocumented immigrant)

非美国公民且在美国没有其他合法移民身份的人。

无论是未经检查进入美国(即「偷渡」者),还是经过检查进入美国但是「逾期居留」者(黑了),或是「违反签证身份条款」者(例如:持学生签证进入美国但没有继续学业的人),都是无证移民。

除了非常少数的例外(譬如:本身为美国公民配偶,或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大赦,或申请庇护),在美国的无证移民几乎不能在美国境内从无证身份转变成合法身份。

无证移民,只要入境美国不超过一年,可以申请庇护。而即使入境美国超过一年,也可提出合理原因,获得豁免继续申请庇护。

在传统意义上,已经提交正向庇护申请的个人,不属于无证移民。


失去身份(Out of status)

如果发生「逾期居留」,或「违反签证身份条款」,都被视为违反移民身份,并导致「失去身份」。

偷渡入境者本身就没有身份,所以并不会存在「失去身份」的情况。

失去身份的人,只要入境美国不超过一年,可以申请庇护


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

任何类别的非移民(旅客、学生、交换生等等),只要「违法签证身份条款」,即使本身I-94所容许的逗留期限并未过期,皆属「非法居留」。

偷渡入境者,当然一开始已是非法居留。

如果在I-94容许逗留期限前递交延期,在申请未决期间,即使I-94已经过期,亦只会算作「逾期居留」,而不属于「非法居留」。

在申请庇护时仍属有效身份,其后即使非移民身份(例如B类旅客F类学生)过期10,在通过庇护后,可以申请绿卡。


不予受理(Inadmissible)

一般寻求庇护者,只要在入境口岸经过检查进入美国,就不属于「不予受理」。但当获得庇护资格后,申请绿卡時,就要通过额外的资格测试。

如有以下原因:
(1) 健康问题,例如传染病、未接种疫苗、身体或精神障碍、药物滥用或成瘾;
(2) 涉及刑事定罪或犯罪活动,包括多项针对人身和财产的犯罪、性犯罪和毒品犯罪;
(3) 违反移民法,例如在先前被驱逐后寻求重新进入美国、在美国非法居留、或以欺诈手段寻求进入美国或获取进入美国的文件;
(4) 国家安全,包括恐怖活动和与恐怖组织的联系等原因,可构成「不予受理」,没有资格循政治庇护途径取得绿卡。

即使拥有任何「不予受理」的状况,亦可以申请豁免,由移民局決定申请人的情况能否取得豁免。


3年/10年禁止入境(3-year/10-year unlawful presence bar)

任何在1997年4月1日后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美国累积超过180天但不满一年,在没有移民法庭案件在身的情况下,然后自愿离开美国的外国人,3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进入美国。11

而在1997年4月1日后非法居留美国累积超过一年,并自愿或被递解离开美国的外国人,10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进入美国。12

受到此惩罚的人,可以在某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申请豁免,重新获得入境美国的资格。

要留意,任何非法居留人士,只要不离开美国的话,都不会自动产生3年/10年禁止入境惩罚。

以往,3年/10年入境限制的时间只会在当事人身处美国之外才开始计算。而根据2023年最新规则13,只要时间流逝(passage of time),无论整段时间是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度过,都可以算作3年或10年的要求,从而使当事人更快免除禁止入境的限制。


90天规则(90-day Rule)

坊间一直流传,不能在入境美国后的90天内提交庇护申请。这是一种误解。

所谓90天规则,本来就不适用于庇护申请上,而是适用在其他“境内转换身份”的移民签证申请中(譬如持有签证来美,然后结婚申请绿卡;即婚绿)。

而庇护并非移民签证的一种,所以本身就不受90天规则限制。

再者,90天规则也在2021年7月16日被国务院及国土安全部完全取消。14所以申请人没有必要等待90天后才提交庇护申请。

不过,申请庇护也不必操之过急。尤其是刚刚来到的申请者肯定需要时间安顿,所以实际上入境超过90天才提交申请者也占大部分。以我的工作安排,从确定合作到能提交申请,平均需要起码60-90天时间,才可以完整组织好申请材料。


免签证计划(Visa Waiver Program,VWP)

某些国家(包括欧洲大部分先进国家、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国民可以通过免签证计划,申请ESTA(旅行授权电子系统),而无需获得签证,寻求进入美国逗留最多 90 天。

免签证入境者通常不能在美国境内转换其身份,但只要不逾期逗留,都可以申请庇护


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合法永久居民,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LPR)

已获得在美国永久生活和工作身份的移民。

通过庇护途径,庇护者可以申请成为合法永久居民,取得绿卡。

庇护者必须在取得绿卡后,才可以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纯粹递交绿卡申请,但并未取得绿卡,不会使庇护者成为合法永久居民。

永久居民可以持有有效旅游证件,出国旅行并返回美国。

尽管永久居民身份是「永久」的,但如果主动放弃(例如长期离开美国),或犯下某些罪行,则可能会失去身份。如果持有人尚未归化为公民,则必须每十年申请一张更新绿卡。



美国公民(U.S. Citizen)

所有出生在美国、波多黎各、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或美属处女群岛的人,无论父母的移民身份如何,除非父母为外国驻美外交人员及其他极少数情况外,则自动拥有美国公民身份。

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的非公民可以通过归化程序获得公民身份。

美国公民在国外出生的孩子也可能是美国公民。

当父母入籍时,拥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子女也可以同时获得公民身份。

除非在入籍过程中犯了欺诈行为,否则公民不能被驱逐出境。美国公民有权申请美国护照。

获得庇护身份人士,取得绿卡后,再加上4年,并且再过去5年内累积居住起码913天,就可以申请入籍,经过宣誓,然后成为美国公民。


证件及福利(Documents and Benefits)

I-94(出入境记录,小白卡)

I-94 是合法入境美国的主要证明。大多数非美国公民,在进入美国的入境口岸的护照上都会贴有一张小白卡。但现在很多口岸都不会再贴上实体卡了,大家可以在美国国土安全部的网站上查找到自己的 I-94 记录。国土安全部 I-94 网站,请点击此链接

I-94 提供了持有人的护照或旅游证件号码、姓名、出生日期和国籍。该卡由国土安全部签发,上面显示入境日期、入境口岸,以及在美国授权逗留的到期日(Authorized Stay)等信息。

通过政治庇护后,您会得到一张新的 I-94卡,上盖 ASYLUM STATUS Granted Indefinitely 的印章。请好好保管。


绿卡(永久居民卡,I-551,Green Card,Permanent Resident Card)

美国移民局发予美国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往的绿卡是全绿色的,故名。现在的绿卡也是以绿色做底色,附上彩色国旗图案。

当移民局审理绿卡申请时,申请人需要累积获得庇护身份后实际居住美国一年的时间。

参考:【庇护绿卡】某些人庇护后可以直接申请绿卡,不用等一年了。取得庇护后在美国还没住满一年申请绿卡,移民局不会拒绝申请,而是 暂缓或要求补料,成功案例实证

根据美国法律,所有18岁或以上的美国合法永久居民,均须在任何时候携带绿卡(或工卡)在身。15

所谓「庇护绿卡」,意指在庇护申请获得批准后取得的绿卡。

庇护主申请人的绿卡类别为AS6;庇护主申请人的配偶为AS7;庇护主申请人的子女为AS8。


收据编号(回执编号,庇护收据编号,工卡收据编号,Receipt Number)

庇护申请受理后,受理信上会有一组申请的回执编号。凭着回执编号,庇护申请者可以随时在移民局的官方网站上追踪庇护申请进度。

同样,寻求庇护者向移民局提出工卡申请后,在工卡申请回执上会有另外一个回执编号,可在移民局网站上追踪工卡审批进度。

未面试的寻求庇护者的回执编号与工卡回执编号是不一样的。通过政治庇护后,先前的C08工卡会作废,新的A05工卡会与庇护回执编号一致。

一般的庇护回执编号以Z字开头,接着的两个字母为处理该庇护申请的庇护办公室。如ZLA为洛杉矶庇护办公室,ZNK为纽瓦克庇护办公室。完整列表可参考:美国移民局庇护办公室

如果使用myUSCIS网上提交I-589庇护申请,会在提交申请后马上获得回执编号。回执编号字头为MGL

如果是移民法庭拥有管辖权的防御庇护,回执编号以ZDF开头。



网上申请庇护的受理回执

外国人号码(A号,Alien Number,A Number,USCIS #)

当庇护申请获美国移民局受理后,受理信上会列明庇护申请人的A Number。每位庇护申请者都有自己的一个A Number。

如果使用myUSCIS网上提交I-589庇护申请,申请人可以即时获得A Number。

A Number是一组以字母A为开头的8/9位数字。在工卡上的 USCIS #,其实就是没有A字开头的A Number。

如果申请人已经拥有A Number,一般情况不会因为申请庇护而取得一组新的A Number。


工卡(工作许可,就业许可,I-766,EAD,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Work Permit,Work Authorization)

一张证明外国人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的证件。16

寻求庇护者未获得庇护身份前,可以在其庇护申请获得美国移民局受理的150天后,ASAP会员身份,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工卡。以此方式申请工卡者不需要付出任何费用。

参考:【工卡钟查询】美国庇护工卡钟计算方法

庇护通过前,寻求庇护者可持有C08类的工卡。工卡有效期为两年五年(移民局官宣:庇护工卡有效期从2年增加至5年)。

移民局建议工卡到期前180天提出更新。如过早提交更新申请,可能会遭到拒绝。

寻求庇护者在没有工卡的情况下,不能合法工作。

庇护通过后,获得庇护者会从美国移民局免费获得A05类的工卡。但因获得庇护者本身自带合法工作权利,所以毋需工卡,亦可合法工作。17

此外,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难民都不需要获得工卡就可以自动合法工作。

C08 EAD 是寻求庇护者的工卡
五年有效的 C08 EAD 庇护待审工卡(自从2023年9月底起发出)
A05 EAD 是获得庇护者的工卡

社安号(社会安全号,社安卡,社保卡,SSN,Social Security Number,Social Security Card)

由社会安全总署(或称社会安全局;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SSA)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个人的号码,主要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报税并支付社会保障系统费用。

一般而言寻求庇护者可以在递交 I-765 表格申请工卡时一并申请社安号。

社安号(SSN)会打印在社安卡(Social Security Card)上面。很多时候,机构都只需要个人提供社安号,而不需要出示实体社安卡,所以有时「社安号」和「社安卡」在用途上是可以互换的。

每个人一生无论移民身份如何转变,除非符合SSA的特定要求,否则只会有一组社安号。取得庇护后,可以取得没有条件限制的社安卡

如果社安卡丢失了,社会安全总署可以安排补发,但每个人一生只能拥有10张社安卡,所以通常我都建议大家将社安卡放在安全地方,不要随身携带。


个人纳税识别号码(ITIN,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美国国税局(IRS)向没有资格获得社会安全号码(SSN)的个人发出的号码,让他们可以报税纳税。但是,国税局可能会与国土安全部共享有关使用ITIN的个人信息。


联邦医疗补助(医疗保险,白卡,红蓝卡,Medicaid)

对于低收入者和残疾人士等有需人士,联邦政府会提供医疗补助。

在不同的移民身份阶段(申请庇护前、申请庇护后,通过庇护后),会有不同的医疗补助。

Medicaid虽然有联邦政府参与,但申请和审批大多由州政府处理。譬如,加州的医疗补助称为Medi-Cal。

Medicaid不同于针对老年人的Medicare(红蓝卡)和Obamacare(Marketplace)。对于未成年人和特殊群体,也有其他方式的医疗补助,例如CHIP。

Medicaid卡不一定是白色的。

关于各州医疗保险,可参考此网站


预先假释(I-512,回美证,回美纸,Advance Parole,AP)

在中文里,被称为「回美证」的有两种文件。一个是「预先假释」(Advance Parole),一个是「重新入境许可」(Re-entry Permit)。可惜很多人都不求甚解,混为一谈。

「预先假释」是签发给在美国没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国人。譬如说你已经申请了庇护,但还没有得到批准,而你希望离开美国短暂外游,只能申请「预先假释」。

寻求庇护者在没有取得「预先假释」的情况下离开美国,进行中的庇护申请也会被视为放弃(abandoned)。18即使取得「预先假释」,但回到声称遭受迫害或恐惧受到迫害的国家,也会被视为放弃庇护申请。19

「预先假释」也不能保证寻求庇护者返美。美国海关有权拒绝持有「预先假释」的寻求庇护者入境。

获得庇护者,短期离开美国,需要取得「旅行证」,才可以在外游后重新返回美国。

如果获得庇护者已经提交I-485,正在申请绿卡中,但仍未到手,因INA 209(即8 USC 1159)并无指出需要取得「预先假释」,所以短期离开美国只需要「旅行证」,而无需取得「预先假释」。可是,移民局也曾经错误地以为庇护者并无持有「预先假释」而离开美国,中止其绿卡申请。20

「预先假释」就是一张纸,所以又被称为回美纸。原来有效期为1年。期间可以多次出入美国。到期前可以申请更新。而随着移民局在2023年9月底开始发出5年有效期的C08(庇护待审)工卡、A05(取得庇护)工卡等多种工卡,移民局也陆续根据情况,向某部分人士发出5年有效期的「预先假释」。

申请「预先假释」需要向移民局递交 I-131 表格


重新入境许可(I-327,回美证,Permit to Reenter,Re-entry Permit)

「预先假释」不同,「重新入境许可」签发给持有绿卡的美国合法永久居民21

通过庇护身份取得绿卡后,在美国境外居留少于1年者,不需要申请「重新入境许可」。

居于美国境外超过1年而未及2年者,则必须申请「重新入境许可」,才可以合法返回美国。

在中文世界里,「重新入境许可」有时也被称为回美证。有效期为2年。

有些已经取得庇护的绿卡持有人,会申请「回美证」而不申请「旅行证」离美旅游。这是因为「回美证」有效期为2年,所以比1年有效期的「旅行证」更加灵活。可是,实际上使用「回美证」代替「旅行证」也有一些弊端。例如,尽管「回美证」的正面注明了 Travel Document 字样,但有些国家并不愿意接受「回美证」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并发出相关签证。所以在决定应该申请回美证还是旅行证前,应先考虑这一点。


旅行证(I-571,旅行证件,难民旅行证,难民护照,Travel Document,RTD,Refugee Travel Document)

获得庇护后,但未获得绿卡前要离开美国者,一定需要持有「旅行证」。22

如果获得庇护者正在申请绿卡中,只需持有「旅行证」,不需要「预先假释」23

获得庇护身份和绿卡后,离开美国旅游,也必须取得「旅行证」,绝不建议使用原籍国护照。([A]sylees cannot travel on passports from their home countries, as doing so could be
viewed as availing themselves of the country of feared persecution’s protection.)

庇护者前往声称遭受迫害的国家可能会使其丧失庇护身份合法永久居民(绿卡)身份。24

旅行证有效期只有1年,不可续期。偶尔,也会出现2年有效期的旅行证。

当旧的旅行证到期,可以申请一本新的旅行证。

持有旅行证出国,视乎目的地要求,可能需要申请签证。不少国家对于美国旅行证和美国护照的签证待遇有所不同,就算对于美国护照免签,却很大可能对旅行证不提供免签。



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

美国移民局(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美国国土安全部辖下的美国移民局负责庇护申请合法永久居留(绿卡)申请归化申请等等。在各位仍未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前,都需要经常和移民局打交道。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根据 2002 年《国土安全法》创建,并于 2003 年开始运作的联邦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责之一是实施和执行移民法律和政策。

国土安全部吸收了联邦政府内许多不同机构的职能,包括美国移民及归化局(INS)的移民职责,并由辖下的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CBP)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以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管理。


美国移民执法局(移民警察,ICE,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执行移民法律的机构。他们的职责是识别、调查和处置美国移民、海关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违法行为,ICE会将外国人逮捕、拘留或驱逐。

如果在入境口岸美国海关拒绝入境,並提出庇护申请后,一般会被转交至ICE进行下一步讯问。


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美国海关,CBP,U.S. Customs and Border Patrol)

海关人员在入境口岸可以审查入境旅客的文件,如护照和签证,以确定文件是否真实并批准个人进入美国境内。

从法律上说,被美国海关允许进入美国的人已经被「检查和接纳」。相比之下,逃避检查(例如偷渡入境)进入美国者被称为「未经检查入境」(E.W.I.)

从机场入境美国的旅客,均会经过海关人员的审查。

即使持有有效签证,海关人员仍可拒绝任何非美国公民入境。所以事前准备好入境美国的资料对于寻求庇护者至关重要。


移民上诉委员会(BIA,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美国负责解释和执行移民法的最高行政机构。 BIA属于司法部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

BIA 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审理对移民法官国土安全部官員作出的决定提出上诉的管辖权。许多 BIA 的决定都可以被上诉到联邦法院。BIA也可能将案件发还至移民法庭审理。

移民上诉委员会并非美国移民局(USCIS)的一部份。


移民法庭(Immigration Court)

被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指控违反移民法的非美国公民,都会在移民法庭获得申辩机会。在移民法庭内,移民法官(Immigration Judge,或简称IJ)会判决是否应允许个人留在美国,是否应批准个人申请解除驱逐出境(例如庇护),或其他移民福利(例如绿卡)。

全国约30个州份及领地都设有移民法庭(移民法庭列表)。移民法院是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的一部分,该办公室隶属于美国司法部。

如果申请人对于移民法庭的裁决不满,可以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提出上诉。

移民法庭并不是美国移民局(USCIS)的一部份。


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xecutive Office for Immigration Review,EOIR)

移民法庭(Immigration Court)移民上诉委员会(BIA)负有监督责任的办公室。隶属于美国司法部。


服务中心(Service Center)

提交纸质庇护申请时,需根據你的居住地,邮寄至美国移民局的服务中心的其中之一。由于移民局可能会随时更改收件地址,所以请在邮寄前在移民局网站查询最新信息

不同的服务中心也会处理工卡申请。


申请支援中心(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ASC)

美国移民局在全国各地设有申请支援中心。申请庇护后,申请人需要提交生物识别信息(打指纹)。在收到指纹信后,可以按既定时间前往申请支援中心办理此项手续。ASC与庇护办公室(Asylum Office)是不一样的。


庇护办公室(Asylum Office)

美国移民局 (USCIS) 的一个办公室。庇护办公室的工作包括:审查已提交的申请表格和材料,进行非对抗性面谈,裁定庇护申请。

面谈由庇护官员(移民官)进行,他们决定是否向申请人提供庇护。被拒绝庇护且没有合法移民身份的案件,会被转介到移民法庭进行听证。



移民官(庇护官员,面谈官员,Asylum Officer,AO)

在庇护申请里,移民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每个庇护申请通常起码会有一位移民官和一位资深移民官处理。

在庇护面试里,移民官会以「非对抗性」的方式进行问答环节,并决定是否通过庇护申请。所以,准备如何回答移民官的问题是庇护的一门大学问。


ASAP(Asylum Seeker Advocacy Project)

寻求庇护者,透过加入ASAP,受惠于CASA v. Mayorkas(前称CASA v. Wolf)案例,可以在庇护申请受理150天后申请工卡,无需等待365天。而移民局也需要在30天内对申请作出决定。加入ASAP是免费的,更可以帮助申请者尽快拿到工卡在美国合法工作。


美国(合众国,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美国」被定义为美国本土(48州及华盛顿特区),阿拉斯加,夏威夷波多黎各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处女群岛)25寻求庇护者必须在美国境内提出庇护申请。直至2030年1月1日,所有人不得在北马里亚纳群岛(Commonwealth of the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CNMI;即塞班岛 Saipan、罗塔岛 Rota、天宁岛 Tinian 等)提出庇护申请。26


表格(Forms)

I-589(庇护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Asylum and for Withholding of Removal)

所有申请庇护的人士,必须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589表格和其他相关文件。27现在可以网上提交申请了。



I-765(工卡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所有合资格申请工卡的人士,可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765表格和相应费用。寻求庇护者首次申请工卡不须缴费。申请工卡续期者,需要向国土安全部缴纳相关费用。


I-131(旅行证件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

希望申请预先假释(回美纸)重新入境许可(回美证)、或旅行证者,需要向美国移民局递交I-131表格,并缴纳相关费用。


I-730(家属庇护申请表,Asylee Relative Petition)

主申请人的庇护身份获得批准后的2年内,可以为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申请成为衍生庇护受益人,来美团聚。庇护者需要向美国移民局递交I-730表格及其他有关资料(例如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书等等),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I-485(绿卡申请表,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

庇护获得通过后,可以递交I-485表格,证明文件,缴纳相应费用并提供体检报告(I-693),向美国移民局申请绿卡

自从2024年4月4日,移民局取消了体检报告的有效期限制。任何在2023年11月1日或之后由医生正确填写并签署的 I-693 表格都再不会过期,永远有效。



I-693(体检报告,Report of Medical Examination and Vaccination Record)

提交 I-485申请绿卡时,建议同时提交体检报告(I-693)。体检报告必须由美国移民局指定的医生签署封印,不是随便一位医生都可以处理。申请者亦可以先提交 I-485 表格,等到移民局发出Request For Evidence(补料要求)时,再补交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存在有效期,而移民局也会不时改变体检报告的有效期,最准确信息请参考移民局网站,请参考此链接

自从2024年4月4日,移民局取消了体检报告的有效期限制。任何在2023年11月1日或之后由医生正确填写并签署的 I-693 表格都再不会过期,永远有效。


I-912(费用减免申请表,Request for Fee Waiver)

无论是提交I-765工卡申请或更新I-485表格申请绿卡,还是 N-400申请归化入籍,只要能够证明无法支付申请费用,提供相关证据,均可提出费用减免申请。 I-912需要与对应的申请表格一并提交。移民局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减低、或完全豁免费用。


G-1145(电子通知,E-Notification of Application / Petition Acceptance)

提交纸本 I-589 申请庇护、I-485 申请绿卡、或其他任何移民局的纸本表格时,均可同时提交 G-1145 授权移民局以短信(Text message)或电子邮件(Email)方式通知申请进度。


N-400(入籍申请表,归化申请表,公民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Naturalization)

取得庇护者在绿卡申请获得批准的4年后,可以申请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就需要向美国移民局提交N-400表格,缴纳相应费用。由于庇护绿卡会 backdate 一年,所以实际操作上,可以在庇护绿卡上的 Residence Since 日期起算加上4年9个月提交表格。


庇护程序(Asylum Process)

回执(受理信,Receipt Notice)

寻求庇护者向美国移民局提交庇护申请后,如申请获受理,就会收到移民局发出的I-797C Notice of Action,即「回执」。

获得回执一刻开始,寻求庇护者的案件状态即为待审中(Pending),可以在美国境内无限期居留,直至庇护面谈,并收到面试结果。

回执上会列明申请者的A号码(A number)收据编号(Receipt Number)

移民局发出的回执本身没有追踪编号,所以如果中途丢件,寻求庇护者一般无法得知。如果递交庇护申请后(超过6个月)却没有收到移民局回执,应该直接向移民局查询情况。

如果使用myUSCIS网上提交I-589庇护申请,可以在短时间内取得受理回执。

获得回执,并不代表庇护申请已经获得批准,只意味着移民局已经开始处理申请。

在线上提交工卡申请或更新,也会在线上取得回执。




旧版庇护申请受理回执


打指纹(生物信息采集,Biometrics)

庇护申请受理后,美国移民局会为寻求政庇者安排打指纹。所有在庇护表格上的申请人均需出席。

打指纹的正式名称为生物信息采集,因为寻求庇护者除了要按所有手指的指纹外,移民局职员还会为申请者即场拍照,并签署确认。打指纹的目的是为美国移民局提供资料,作背景调查用途。

打指纹一般会安排在ASC进行。缺席打指纹可能会导致工卡钟暂停


打指纹信(生物信息采集预约信,Biometric Services Appointment Letter)

当寻求庇护者收到打指纹信,需按信件上所列明的日子和时间,前往移民局安排的申请支援中心(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打指纹。

最近的打指纹信亦会附上一个简单的问卷,让申请者填报相关个人信息。自由先生建议大家打指纹前先把问卷写好,到打指纹时可以马上递交。

如果在网上申请庇护,也会在 myUSCIS 网上收到打指纹信。




补件(料,Request for Evidence,RFE)

当移民局正在处理庇护申请、或绿卡申请、或其他移民福利申请时,发现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不足,或需要更多证据支持申请,就会向申请者发出补件要求(RFE),索取更多证据。申请者须于RFE信中所列的日期前(通常不超过12周,即84天),以移民局指定的方式(通常为邮寄),向移民局提交补件。


面谈通知书(面试信,Interview Notice)

收到面谈通知书,即代表美国移民局已经安排了申请者的庇护面谈。庇护申请者需要按照通知书上的日期及时间前往庇护办公室(Asylum Office)进行庇护面谈。

如果面谈为紧急安排或短期通知,庇护申请者不一定会收到面谈通知书。这种情况下,移民局职员会致电给申请者,口头通知面谈时间及地点,并要求申请者确认。

庇护面谈通知书没有追踪号码,所以庇护申请者务必经常查看自己的信箱,并确保接听任何来电,包括匿名电话。

如果在网上申请庇护,也会在网上 myUSCIS 收到面谈通知书。


网上递交庇护申请,就可以在移民局网站下载面谈通知书。

提交纸本申请,会收到邮寄的纸本面谈通知书。

面谈(面试,庇护面谈,Asylum Interview)

庇护流程的最后一关。庇护申请人同在一個申请里的家属均需出席。寻求庇护者会直接与移民官对话,阐述请求庇护的原因。移民官会与寻求庇护者进行问答,验证案情的细节及可信度。通常面试用时2-3小时。主申请人以外的个人,在没有移民官的明确批准下,不得插嘴。28

全美国各地设有庇护办公室,庇护面试都会在庇护办公室内进行。间中,移民局亦有巡回面试安排(Circuit Ride),让居住在离庇护办公室较远的寻求庇护者在离家更近的地方进行面试。



巡回面谈(Circuit Ride Interview)

美国移民局在情况和资源许可下,会派出移民官前往某些远离庇护办公室的城市进行「巡回面谈」。但在COVID疫情爆发后,巡回面谈的次数已经大幅减少。自从2022年1月底,开始见到移民局逐渐重启巡回面谈。

每个庇护办公室都一定的巡回面谈地点,但从来没有向外公布一个完整名单。以下是自由先生经营以来得知的巡回面谈地点。 (请注意:巡回面谈地点经常增减而不作通知。)

  • Anchorage, AK (一般每年一度)
  • Atlanta, GA
  • Boise, ID
  • Buffalo, NY
  • Cleveland, OH
  • Denver, CO
  • El Paso, TX
  • Ft. Smith, AR
  • Hagatna, GU (一般每年一度)
  • Harlingen, TX
  • Helena, MT
  • Honolulu, HI
  • Jacksonville, FL
  • Kansas City, MO
  • Memphis, TN
  • Nashville, TN
  • Omaha, NE
  • Phoenix, AZ
  • Portland, ME
  • Portland, OR
  • Reno, NV (应该已经被取消)
  • Salt Lake City, UT
  • San Juan, PR (一般每年一度)
  • Seattle, WA
  • St. Albans, VT
  • St. Louis, MO
  • St. Paul, MN
  • St. Thomas, VI (一般每年一度)

加速处理(加急处理,催面试,催案,Expedite Request)

美国移民局列明,对于以下情况会考虑加急处理庇护申请:

  • 某些情况的严重经济损失;
  • 紧急情况或紧急人道主义理由;
  • 非营利组织为了促进美国的文化或社会利益;
  • 关乎美国的国家利益;
  • 移民局出现错误。

不同庇护办公室也存在短期通知面谈(Short Notice List; Standby List)。短期通知是个别庇护办公室为申请者提供的一种便利。当由于其他申请者取消或重新安排面谈,原先的面谈时间就会腾空出来,让与在短期通知面谈名单内的申请者。



保护范围(五个原因,Five Protected Grounds)

寻求庇护者如果遭受过迫害,也必须与五个原因之一有关。五个原因指的是种族、宗教、国籍、政治意见、或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

而如果没有发生过迫害,寻求庇护者通常需要证明如果他们被迫返回自己的祖国,他们存在「合理恐惧」会遭受迫害。而恐惧遭受迫害的原因也必须与五个原因之一有关。

举个简单例子:你在街上蹭了赵家人的豪车,被人打了个重度伤残。你虽然受到伤害,但是因为你遭受伤害的理由只不过是私人恩怨,无关五个原因(即你的种族、宗教、国籍、政治意见、或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所以并不能构成庇护所要求的迫害。

但如果你因为参加反对共产党的政治组织或者参加地下教会,被人暗中举报,警察诱捕你之后把你暴打一顿。由于你遭受伤害的理由出于政治意见或宗教,属于五个原因之一,所以这就能构成庇护所要求的迫害。


迫害(Persecution)

一种对庇护申请至关重要的伤害。29

在以往的案例中,BIA曾将「迫害」定义为「对提出异议的人施加痛苦、伤害、生命威胁、或对于自由的威胁」。30

伤害不一定是迫害。而一种伤害(harm)是否达到迫害(persecution)的程度,需要满足几个条件:【1】针对某种信念或特质的明确意图;【2】伤害的严重程度(是否构成即时或紧迫的威胁);【3】这种伤害是由国家政府或政府无法或不愿控制的个人或组织所造成的。

迫害并不包括一个国家内部因民事、刑事或军事冲突而产生的普遍伤害,也不涵盖所有被美国认为是不公、冒犯、不正义或甚至非法或违宪的行为。迫害不包括偶尔的骚扰(如短期拘留)、没有具体行动的威胁、非严重的经济损害或财产损失。此外,单单基于某种法律或政策,但如果相关法律或政策未被实施或很少执行,本身也不构成迫害(除非有证据显示这些法律或政策已经或将会被用于针对申请人本人)。

一般而言,监禁、酷刑和身体侵犯等严重的伤害,以及死亡威胁被认为构成迫害。

寻求庇护者通常需要证明如果他们被迫返回自己的祖国,他们存在「合理恐惧」会遭受迫害。而恐惧遭受迫害的原因,必须与以下保护范围(Protected grounds)之一有关:种族、宗教、国籍、政治意见、或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




合理恐惧(有根据的恐惧,有理由的恐惧,Well-founded fear)

如果申请人【1】因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2】在其原籍国或最后习惯居住国;【3】恐惧受到迫害;【4】而且如果申请人返回该国,存在「合理可能性」遭受此类迫害;【5】由于此类恐惧,申请人无法或不愿返回该国,或求助于该国的保护,即存在合理恐惧31

如申请者以往曾经遭受迫害,除非国土安全部能反证客观情况已经变化,或申请者能安全移居其他地方逃避迫害,否则亦可以推断申请者对于将来发生迫害存在合理恐惧。32

如果申请人能证明【1】原籍国存在针对申请人该类人而作出迫害的模式或惯例(pattern or practice),而且【2】申请人证明自己属于认定属于该群体,申请人则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将被遭受针对个人迫害的合理可能性。33

庇护获得批准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主申请人要对于迫害存在合理恐惧。




关联(Nexus)

在庇护的范畴中,关联(nexus)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指的是申请人必须证明其遭受的迫害或恐惧迫害与特定的保护范围之间存在直接联系。简单来说,就是申请人遭受迫害的原因必须是这五个因素中的其中一个(或多个)。

例子1:一位农民因为村里的土地被非法征用而站出来反抗,试图保护村民的权益。因此,他受到了地方政府的打压和迫害,被非法拘留,受到身体伤害。这位农民因为他的政治观点(反对土地非法征用和保护村民权益)而遭受迫害,所以与保护范围存在关联

例子2:一位企业主因为公开批评政府的经济政策和对私营企业的打压,而遭到政府的报复。他的商业执照被吊销,同时遭受一连串的审查和骚扰,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意和个人安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主因为他的政治观点(批评政府政策)遭受迫害,所以与保护范围存在关联

例子3:一位学生参与了要求教育改革和学术自由的校园活动。因此,他被校方认定为“破坏稳定”的人物,并受到了政保的调查。该学生因为参与抗议活动而受到威胁,甚至面临被开除的风险,使得他在国内无法继续接受教育。这位学生遭受的迫害是由于他的政治观点和特定的社会群体成员身份(作为寻求改革的学生群体的一部分)所导致的,所以与保护范围存在关联

例子4:如果你因为与邻居发生了财产纠纷,然后被邻居威胁,即使你报警求助,但是警察却爱理不理。因为这种情况(只不过是财产纠纷)并没有与保护范围产生直接关联,所以不符合因迫害而申请庇护的条件。

以下这些原因,通常不会被认定与保护范围存在关联。也就是说,以下情况并不属于迫害34

  • 有人不喜欢你而对你怀有敌意或报复。
  • 造成麻烦的人只针对你,没有对你所在群体的其他成员表现出敌意。
  • 你对犯罪团伙、恐怖分子或帮派等表示不满或反对,但你没有采取其他具体行动。
  • 你拒绝被犯罪团伙、恐怖分子或帮派等强迫招募或胁迫。
  • 因为你被认为富有或实际富有而成为犯罪活动的目标。
  • 你参与违法行为。
  • 人们认为你现在或过去与帮派有关联。
  • 仅因为你的性别而受到特殊对待。

迫害实体(Persecuting entity,Persecutor)

庇护申请者必须证明政府为迫害者。

而如果迫害者是政府无法或不愿控制的私人行为者,则应该解释政府为何不能、或不愿保护申请者免受迫害。

通常原因包括:政府过去对迫害事件的反应、或没有任何反应。政府对像其他与申请者具有类似特征的人施加迫害、或政府内部腐败,等等。


禁止条款(Asylum bars)

即使能够证明迫害已经发生,或存在合理恐惧,但如果出现某些情况,庇护申请者仍然可能无法取得庇护。

这些情况包括:

如果出现以上情况,你更需要做好准备,提供充足证据解释为何这些禁止条款不适用在自己身上。


一年申请准则(One-Year Filing Deadline

联邦规则汇编详细解释了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在「一年内」申请庇护。35

一年期限应从最后一次抵达美国之日或 1997 年 4 月 1 日(以较晚者为准)开始计算。若最后一天是星期六、星期日或法定假日时,该期限应持续到非星期六、星期日或法定假日的下一天结束。

例子:如果入境日为2000年4月1日,此日将被视为“第0天”。申请者必须在2001年4月1日或之前(即一年内)提出庇护申请。 2001年4月2日就已经超过一年,不会被视为及时申请。

如果入境日为2000年7月4日,因为当天为独立日法定假期,所以申请者必须在2001年7月5日(假设7月5日并非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法定假日)或之前提出庇护申请。

如果入境美国超过一年,还可以申请庇护,但必须证明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变化」,或发生「特殊情况」。

更详细解说请参考:【入境超过一年才申请庇护】离开中国多年,还可以申请美国庇护吗?如何准确计算一年?一年准则以外,还有其他因素(参与新活动,情况变化,突发恐惧,拥有其他合法身份等)



案情(Case)

案情就是申请者的故事。案情必须清晰交代申请者如何遭受迫害,或如果没有受过迫害,则为何对于将来发生迫害存在合理恐惧。案情是一个庇护申请的基础。如果在一开始案情根基不稳,存在严重缺陷,将来需要作出补救也可能会寸步难行。

案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部分之间环环紧扣、互相作用。所以除了证词之外,案情也包括证据、申请表格、所有辅助材料、申请者的背景、申请者所经历过的往事、申请者的未来志向、申请者与移民局之间的沟通、申请者的面谈表现,等等。我必须掌握申请者的整体案情后,才能进行一个对申请者有利的判断分析


美国移民法(美国移民及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INA)

与外国人的移民、临时入境、遣返和归化有关的主要法规。美国的庇护制度法理来源即来自美国移民法。

移民法通常与美国的其他法律、条约和公约以及联邦法院的裁决一起运用。该法案载于美国法典第 8 节。 195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移民法,此后多次修订,包括 1965 年、1980 年、1986 年、1990 年、 1996 年等。随后,2001年的美国爱国者法案、2005年的真实身份(REAL ID)法案等等,都对于庇护制度有所影响。

移民法原文,请见此页


庇护通过信(Approval Notice)

如果美国移民局确定申请人有资格获得庇护,申请人将收到一封「通过信」和新的 I-94,确认庇护身份。

一般情况下,「通过信」会以USPS First Class Mail(即没有追踪号码的方式)寄给申请人。 「通过信」会列明受庇护者的姓名,A-Number,及庇护开始日期。

有时,移民局也会安排申请者亲身返回移民局庇护办公室领取结果。

如果是网上申请庇护,也会预先在网上取得通过信。而新的 I-94 和打印本的通过信则会随后在普通邮件中收到。

在美国,庇护身份永远有效,除非庇护者违反规定,否则不会过期或被终止。36


  1. 8 CFR 208.2(a)(1)(i), 8 CFR 1208.2(a)(1)(i) ↩︎
  2. 8 USC 1158(a)(1) ↩︎
  3. 8 CFR 208.2(a) ↩︎
  4. 8 CFR 208.2(b) ↩︎
  5. Matter of Orban (AAU Newark Dec. 23, 1993) ↩︎
  6. 8 CFR 1245.1(d)(2)(ii) ↩︎
  7. 8 USC 1158(b)(3)(B) ↩︎
  8. Matter of N–A–I–, 27 I&N Dec. 72 (BIA 2017) ↩︎
  9. 8 CFR 208.4(a)(5)(iv), 8 CFR 1208.4(a)(5)(iv) ↩︎
  10. Matter of Orban (AAU Newark Dec. 23, 1993) ↩︎
  11. INA 212(a)(9)(B)(i)(I) ↩︎
  12. INA 212(a)(9)(B)(i)(II) ↩︎
  13. Matter of Duarte-Gonzalez, 28 I&N Dec. 688 (BIA 2023) ↩︎
  14. Technical Update – Removing References to 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s 90-Day Rule ↩︎
  15. INA 264(e) ↩︎
  16. 8 CFR 208.7(a)(1), 8 CFR 1208.7(a)(1) ↩︎
  17. 8 CFR 274a.12(a)(5) ↩︎
  18. 8 CFR 208.8(a), 8 CFR 1208.8(a) ↩︎
  19. 8 CFR 208.8(b), 8 CFR 1208.8(b) ↩︎
  20. 8 CFR 245.2(a)(4) ↩︎
  21. 8 CFR 223.1(a) ↩︎
  22. 8 CFR 223.1(b) ↩︎
  23. 8 CFR 209.1(a)(1) ↩︎
  24. INA 208(c)(2)(D) ↩︎
  25. 8 USC 1101(a)(38) ↩︎
  26. 48 U.S.C. 1806(a)(7) ↩︎
  27. 8 CFR 208.3(a)(1) ↩︎
  28. 8 CFR 208.9(b) ↩︎
  29. 8 CFR 208.1(e), 8 CFR 1208.1(e) ↩︎
  30. Matter of Acosta, 19 I&N Dec. 211, 222 (BIA 1985), Matter of Kasinga, 21 I&N Dec. 357, 365 (BIA 1996) ↩︎
  31. 8 CFR 208.13(b)(2),8 CFR 1208.13(b)(2) ↩︎
  32. 8 CFR 208.13(b)(1), 8 CFR 1208.13(b)(1) ↩︎
  33. 8 CFR 208.13(b)(2)(iii), 8 CFR 1208.13(b)(2)(iii) ↩︎
  34. 8 CFR 208.1(f) ↩︎
  35. 8 CFR § 208.4(a)(2) ↩︎
  36. 8 CFR 208.14(e), 8 CFR 1208.14(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