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線
2021年6月初 | 初步接觸 |
2021年6月13日 | 自由先生拒收個案 |
2021年6月16日 | 客戶確定能取得證據,所以自由先生也轉變態度,確定合作 |
2021年7月 | 客戶因突發情況滯留他國 |
2021年8月 | 客戶入境美國 |
2021年10月 | 客戶提交庇護申請 |
2021年11月 | 申請獲得受理 |
2022年2月 | 開始催面談 |
2022年4月 | 客戶出現個人狀況,可以用作催面談的有力理由 |
2022年4月 | 客戶取得工卡及SSN |
2022年5月 | 移民局要求補件 |
2022年6月上旬 | 庇護辦公室正面回覆催面談要求 |
2022年6月下旬 | 面談時間確定 |
2022年7月 | 面談培訓 |
2022年7月 | 庇護面談 |
2022年8月 | 通過庇護 |
案情分析
1. 案情需要證據支持
每一個案情都不會一模一樣。而這個案情比較獨特,所以非常需要證據支持,才可得出申請者「對於將來發生迫害存在恐懼」的結論。所以起初當客戶聲稱不能取得證據時,自由先生也沒有信心能將此案辦好。
2. 參與程度與迫害/恐懼的關係
在前幾個案例分享裏我也解釋過:參與活動程度深淺,未必與申請者所受到的迫害或申請者對於迫害的恐懼,具有正比關係。我舉幾個例子方便大家理解:
- 假設申請人是一名虔誠教徒,多年參與地下教會活動。但如果該教會從來未受過任何打擊,教會所在地亦無出現大規模打壓宗教自由活動,我們無法推論出申請人有可能會被迫害。
- 假設申請人屬於LGBT群體,但從未出櫃,也無其他合理方法證明當地政府知曉申請人的狀況。我們不可胡亂作出申請人隨時會遭到政府迫害的結論。
- 假設申請人與執政黨政見不合,一直以來對於當下時局深深不忿,多次網上留言被刪帖封號,但並沒受到更針對個人的威脅或傷害,亦難以論證申請人將會受到迫害。
再來一個更符合實際的例子:你非常討厭共產黨,天天核酸做麻了,國內教育摧殘我家寶寶,恨不得習近平立馬滾蛋,心裡很多憋屈,但是一發聲的話就只會挨拳。就是想逃離這個國家!這樣足夠申請庇護嗎?通常來說,不夠。庇護門檻沒有低到這個水平。大家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有很多恐懼,就可以申請庇護。
所以,我們分析案情時,必須全盤宏觀透視,不能只拿著一兩點就以為自己已經遭到迫害,或者有很大恐懼,足以申請庇護。案情理據不足的話,庇護申請也可能變得更難通過。
3. 抵美前於第三國定居
本次案例中的客戶,在離開香港(迫害國)後,曾前往第三國居住一段時間。我們必須排除客戶已經在第三國安全定居或甚至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可能性,並主動向移民局解釋在第三國居住期間的身份,說明逃亡路線及其必要性,才可以力求避免移民官作出誤判。
4. 制訂赴美路線
申請者通過什麼途徑來到美國,也是考慮之一。這次,客戶在美國境外的預先清關口岸(pre-clearance)入境,其實並非最為理想。如在美國境外關口被美國海關人員拒絕入境,申請者將無法抵達美國領土,連帶在美國境內機場當場申請庇護(defensive asylum)的權利也會喪失,所以自由先生建議,請儘量直飛美國,或在 pre-clearance 以外的機場轉機,不要選擇任何涉及 pre-clearance 的航班赴美。這一次申請者準備充足,再加點運氣,才沒有遇到障礙。
5. 在哪州定居有利庇護通過?
原來沒有,從來都沒有。
6. 親屬也在美國,同樣申請庇護,對於案情有影響嗎?
如果親屬的案情與你的案情毫無交集,他們的庇護申請對你的個案沒有影響。
7. 等待面談期間,可以旅遊嗎?
等待庇護面談期間,申請者可以無障礙在美國境內旅遊。如果需要乘坐飛機,建議帶上庇護申請受理信,隨時證明合法存在。如果乘坐郵輪,視乎行程郵輪可能停靠外國口岸,你就可能需要使用原籍國護照。等待庇護途中,使用原籍國(迫害國)的旅遊證件是危險動作,所以我不會建議。
8. 移民局要求補件
當移民局要求申請者補件(RFE),不一定是申請出了問題。如果要求補交的資料簡單,儘快提供可確保程序不受拖延。
9. 催面談
催面談是一個技術活。某程度上也跟案情、迫害及恐懼掛鉤。這次客戶出現個人狀況,於是我們利用這一點與移民局進行交涉,取得面談機會。但我必須強調:每個申請都不一樣,所以催案速度一定有快有慢。
10. 要求特別安排
因為客戶的特殊情況,希望可以在面談過程中調動一下問題的先後次序。所以自由先生準備了一份文件予客戶,事先向移民局庇護辦公室解釋客戶的憂慮,說明客戶的要求。雖然最終決定權在移民官手上,但如果我們有特別請求,不妨跟移民官提出。而這次移民官最終其實並無理會我們的要求,仍然按照既定流程進行面談。
註:所有成功案例分析經由申請者授權發佈。自由先生不會未經許可擅自公開雙方對話內容。
註:所有成功案例分析經由申請者授權發佈。自由先生不會未經許可擅自公開雙方對話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