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經歷過任何迫害,也可以尋求美國政治庇護嗎?

有很多朋友問自由先生:「我從來沒有在中國/香港受過任何迫害,但是我還是非常懼怕回到中國/香港的話,會受到迫害。這種情況可以申請美國政治庇護嗎?」

美國移民法不僅向過去遭受到迫害的人提供庇護,而且還向過去沒有遭受迫害,但有充分理由擔心將來遭受迫害(a well-founded fear of future persecution)的申請人提供庇護。

如果您在美國,因為您出於擔心遭受迫害而逃離了母國,即使您離開前實際上沒有發生什麼可怕的事情,您仍然可以申請政治庇護。如果獲得批准,您將獲得A05工卡(EAD),以及在美國無限期居留、申請綠卡成為永久居民,以及最終入籍成為美國公民獲得美國國籍的權利。

可是,不是每一個「懼怕將來受到迫害」的個案都有充分理由去尋求美國政庇的。以下,自由先生與您探討一下這個話題。


首先,您確定沒有遭受過迫害嗎?

雖然迫害是指一些非常嚴重的冒犯行為,但它並不只代表酷刑,毆打或其他身體暴力。

遭受嚴重歧視,騷擾或威脅的人也可以因這些理由而獲得政治庇護。有時,迫害可以通過日積月累的威脅來體現。而這些行為或威脅,單獨來看,本身可能不太嚴重,但累積起來,就可以構成迫害。

如果您可以證明自己過去曾遭受過迫害甚至人身傷害,那麼證明未來可能會遭受迫害就變得更加容易。


什麼是「對迫害的合理恐懼」?

美國各級法院曾經解釋過,一個人對迫害的恐懼是否「合理的,有充分根據的」,就必須兼具以下兩個條件:

  • 主觀上是真實的
  • 客觀上是合理的。

換句話說,申請人應該真正地害怕返回他逃離的地方,而這種恐懼與常理比較時不應過大或過小。

如何判斷主觀上是否真實,憑申請人的證詞足以顯示出對迫害的真正恐懼。在面試裏,移民官將仔細審視您的一舉一動,回答是否坦率,反應是否迅速,書面證詞、口頭陳述和證據彼此是否一致,等等,來判斷你在主觀上是否有真實的恐懼。

而要判斷客觀上是否合理,則可能更具挑戰。如果您過去無法證明遭受迫害,那麼您將需要表達出擔心未來遭受迫害的充分理由。

換句或說,你需要提供可信的,直接的和具體的事實證據。我們需要在提交I-589表格是,附帶一系列的文件(例如人權報告,報紙文章,有關政治團體成員身份的證明,等等)以及可信且有說服力的證詞,亦即是您自己的故事。如何撰寫一個有力的證詞,請參閱此文:

如果您曾遭受特別針對的迫害,這將大大加強您的案情。例如,您證明您自己受到威脅或被跟踪,被列入死亡威脅名單,收到針對個人的警告,你熟悉的人或朋友被嚴重傷害等的證據。同樣,如果您的家人和朋友遭受過因政見之暴力行為,而您也與家人或朋友持有同一政見,亦可成為您恐懼遭到將來迫害的原因。

過去遭受迫害的對象人數越多,迫害的情況越嚴重,對您自己的案情來說,就越有利。而您有責任提交充分的證明給移民官作判斷。相反,如果類似的迫害只是偶然發生過,而不是一種普遍的情況,要論證你有合理的恐懼就會變得更加困難。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申請人是一名共產黨員,卻在香港受到其他人威脅,感到恐懼,來到美國申請政治庇護。我們先不論共產黨員有沒有資格申請政治庇護,但在「合理恐懼」這個層面來分析的話,這個共產黨員頂多只有主觀的恐懼,而缺乏客觀的恐懼(因為香港沒有出現迫害共產黨員的情況)。所以「合理恐懼」是不成立的。


總結:您內心的恐懼,能否清晰表達給美國移民局的官員知道,是政治庇護申請成敗的關鍵,萬不得草率處理,胡亂描述。如果您從來沒有受到迫害,或不清楚自己有沒有受過迫害,亦不知道有什麼證據才能使移民局的官員瞭解您的案情,請聯絡自由先生作免費初步分析,幫助您決定是否值得申請美國政治庇護。

自由先生 Andrew Q

自由先生专办政见・宗教・种族・民族・计生・强拆・国籍・LGBTQIA+・恐惧迫害等美国庇护申请。擅长理性分析案情,精于感性细腻表现。结合丰富经验,成功帮助无数申请者顺利通过庇护面谈,取得美国庇护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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