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文字版】我还没来到美国。我可以从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获得保护吗?
YouTube Video版:移民美國:我可以從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獲得保護嗎?
我還沒來到美國。我可以從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獲得保護嗎?
答案:儘管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無法處理庇護或難民身份的申請,但他們仍可以提供其他形式的保護。
如果您在自己的國家處於危險之中,但無法離開(例如您已被政府軟禁),您可能可以得到美國政府的保護。進入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似乎是一種合理的嘗試。但這種保護形式僅在極端或例外情況下才會有效。
您不能在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政治庇護(Asylum)
政治庇護是一種法律保護形式,適用於因為過去受到基於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的社會團體或政治見解而迫害的人。
不幸的是,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無法處理任何政治庇護申請。因為根據美國法律,尋求庇護者只有在美國實際居住(或至少在美國邊境或其他入境口岸)才可以提交申請。
很多人有一個誤解,以為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是美國領土。事實上,國際法保護本國大使館和領事館不受其所在國(東道國)政府的破壞,進入或未經允許的搜查。但是,這並不代表美國駐外大使館或領事館是美國的領土。因此,美國法律不認為在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尋求庇護的人「實際上身在美國」。2020年,曾經有幾名在香港的抗爭者嘗試進入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根據美國法律,沒有接納他們的庇護申請。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使館人員完全無法為處於危險之中並尋求保護的人提供任何幫助。在極端或特殊情況下,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可以提供其他形式的保護,包括提供臨時避難所(如1989年中國著名民主人士方勵之進入美國駐華大使館;2012年中國維權律師陳光誠進入美國駐華大使館。但兩者都沒有提出政治庇護申請,而是經過外交斡旋,以正常途徑出境的),轉介給美國難民接納計劃(U.S. Refugee Admissions Program),或向美國國土安全部申請假釋的請求(request for parole)。
如何在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獲得臨時避難所
臨時避難所是一種短期保護措施,可在迫在眉睫的危險(例如,被暴民追捕)和異常嚴重(通常有可能導致死亡或嚴重人身傷害的危險)時免受人身侵犯。
實際上,這些做法往往只適用於備受矚目的人物。美國駐外大使館和領事館會允許需要保護的人員在使館關閉時候,讓其進入並留在使館或領事館中,從而提供臨時庇護,至少直到危險消失或該人選擇離開為止。這種做法不涉及獲得任何離開當地的幫助。
如果您認為自己可能需要臨時避難,請記住,取決於您母國與美國的關係,留在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內,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負面注意,並給您帶來更大的風險。
如何從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轉介到美國難民接納計劃
您可能符合大使館或領事館轉介到美國難民接納計劃的資格。大使館或領事館會提出要求,讓美國國土安全部對您進行檢查,以決定您是否應該獲准以難民(Refugee)身份進入美國。
自由先生在此再三提醒:身在美國的人,只能申請庇護(Asylum)。而身在美國國外的人,只能申請難民(Refugee)。
著名的人物,或美國外交官親自認識的人可能可以利用這個途徑。但是,即使您符合此條件,您可能仍需要美國駐外大使本人的個人推薦,才有可能轉介到美國難民接納計劃。
此外,獲得轉介只是您難民申請的開始。之後,您可能需要在其他地方由國土安全部的官員對您進行正式面試 。
如果您獲得難民身份,則在離開您的國家時,您應該至少能夠獲得一些NGO的部分援助。
如何在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的幫助下獲得假釋(Parole)
如果以上兩種保護形式(或通往美國的任何其他途徑)都不適合您的情況,那麼您仍可以考慮使用一種中間方案,稱為「假釋」(Parole)。假釋是萬不得已的一種手段,它允許出於「緊急人道主義原因」批准假釋,或出於「重大公共利益」批准假釋。
在緊急醫療、家庭原因等情況下,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可以進行人道主義假釋。對於美國執法機關或國家安全部門有價值的人(例如,掌握美國政府可用來起訴罪犯或防止恐怖襲擊的信息的人)可以使用「重大公共利益」假釋。
無論哪種情況,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都可以代您向國土安全部申請假釋。而您不能直接自己提出假釋。
獲得假釋的人不太可能在離開本國或居住在美國時獲得美國政府的任何財政或其他援助。他們被假釋的理由不復存在時,他們必須立即離開美國。
自由先生忠告:即使您有資格獲得臨時難民,難民身份或假釋,也應牢記,這些途徑是非常複雜的。因此,如果您已身在美國,而又有對於迫害的合理恐懼,申請政治庇護是對您自己最有利的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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